7月25日至26日,来宾交警响应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周末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行动聚焦暑期、假期交通安全风险叠加的特点,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认真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规律,科学布防,深入城区核心路段、餐饮娱乐集中区及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设置24个临时执勤点。面对夏季高温酷暑,全体执勤人员坚守岗位,对过往车辆“逢车必查、逢人必检”,进一步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7月25日20时41分,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合山市合石村至古城路段夜查时,发现桂G****2号牌小型汽车驾驶人谭某刚涉嫌酒驾。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67mg/100ml,超酒驾标准(20mg/100ml)三倍多。“酒驾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路边行人、过往车辆都可能受牵连!”执勤交警现场严肃教育。目前,谭某刚已被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驾驶证被扣留,机动车被拖移,案件正进一步办理。
7月26日2时许,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兴宾区政和路检查时,发现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勇涉嫌醉驾,酒精含量高达191mg/100ml,且其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准驾不符更是将安全抛之脑后!”交警指着路边事故警示海报教育道,“这些血的教训还不够吗?出了事故怎么对得起家人?”目前,陈某勇已被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摩托车被扣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7月26日9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国道242线红渡镇开发区附近,查处桂BEW6**号小型轿车驾驶人覃某酒驾,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别以为早上查得松,路上车流量这么大,反应稍慢就可能酿事故!”交警提醒,“昨晚饮酒后若不确定是否酒醒,坚决不能开车。”覃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记分和罚款的处罚。
行动中,执勤人员严格落实“执法+宣传”的交管业务“全过程”宣传机制,对查获的每一起交通违法都进行“面对面”教育,并引导通过“‘码’上学习 e路平安”宣传展板扫码开展警示教育。
此次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1100起,其中酒驾醉驾33起、超员210起、超载13起、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96起、无牌无证107起。开展“码”上教育2000余人次。
来宾交警温馨提示
1.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血液酒精含量达20mg/100ml即为酒驾,达80mg/100ml即为醉驾,醉驾将面临刑事处罚,切勿心存侥幸。
2.酒精代谢存在个体差异,“隔夜酒”也可能导致酒驾,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确保彻底酒醒。
3.驾驶车辆需与准驾车型一致,摩托车驾驶人务必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全程系好安全带,杜绝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4.遇交警检查请主动配合,安全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基本保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彭子峻
来源:一大队、合山大队、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 39起!来宾交警夏季酒驾整治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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