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傍晚,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在微博疯传——广昆高速广西贵港段,一辆满载榴莲的货车因前方缓行急刹,紧随其后的摩托车躲闪不及,车头直插货厢尾部。下一秒,骑手整个人被惯性抛起,面部重重砸进榴莲堆,瞬间被扎成“仙人球”。视频一出,评论区哀嚎一片:“隔着屏幕都闻到痛!”
一、事故现场:头盔飞了,榴莲“爆脸”
18:42,广西高速交警接到报警。民警赶到时看到:
摩托车横卧路中央,前挡泥板扭曲;
货车尾门被撞开,二三十颗带壳榴莲滚落路面;
骑手何某(28岁)坐在护栏边,满脸血孔、肿胀如面包,黄白果肉粘满头发。
“头盔系带没扣牢,撞击瞬间飞了。”民警调看监控后确认,何某未保持安全车距,负全部责任。
二、医院伤情:300多个刺孔+鼻梁骨折
贵港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当晚出具诊断:
面部软组织刺伤300余处,最深处1.2厘米;
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上颌窦壁骨裂;
因果肉汁液刺激,双眼角膜轻度化学灼伤。
“清理了两个小时,才把果肉纤维和刺全部挑出。”主治医生说,何某已接受破伤风、抗感染及鼻骨复位手术,预计两周后才能拆线,“疤痕在所难免”。
三、网友热评:痛并快乐着?
“现实版‘榴莲忘返’,以后还吃不吃?”
“货车司机:我的榴莲突然少了一个头盔印。”
消防提醒:榴莲刺硬度≈钢针,冲击力下可刺穿2毫米铝板,千万别把它当“软萌水果”。
四、交警提示:夏季带壳水果运输增多,跟车至少50米
广西高速交警统计,6月以来已发生3起“追尾水果车”事故,皆因未保持车距。
带壳榴莲、菠萝蜜单颗重5-10公斤,外壳坚硬且布满尖刺,撞击时等同于“天然钉板”;
摩托车、电动车务必系紧头盔,车距≥50米;
发现前车装载突出货物,应立即变道或减速避让。
五、律师说法:若榴莲超载外露,货车或担次责
广西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分析: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货物不得遗洒、飘散,若榴莲装载超高或尾门未关严,货车可能承担10%-20%次责;
摩托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主责难逃;
保险方面,货车交强险可覆盖对方医疗及财物损失,但头盔未系带可能被认定为“扩大损害”,赔付比例下调。
六、彩蛋:榴莲“报恩”还是“报仇”?
何某清醒后第一句话竟是:“能赔我几颗榴莲吗?”医生笑称:“可以,但得先消肿。”
网友神回复:“这波啊,是榴莲亲自下场打广告——‘我扎我自己’。”
高速交警提醒:夏天水果飘香,也别忘了安全驾驶。毕竟,谁也不想用脸给榴莲“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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