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矿业权价值评估程序包括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尽职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工作底稿归档八个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首先就是要搞清楚评什么、为什么评、评估结论对应的时点、什么时候完成评估、提交什么样的成果等。这些事项需要在开展评估业务前完成,有些内容还应在评估委托合同(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因此,需要明确的矿业权价值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评估对象与范围、矿业权权属、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提交方式与日期、评估服务费、业务风险评价。
2、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业务约定书)
委托双方应根据《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业权评估业务约定书规范》的规定签署矿业权价值评估委托合同(业务约定书)。
3、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评估机构和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而拟定的执行矿业权价值评估业务的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任务目标、工作方向、技术方案、实施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费用预算等。
评估计划是合理配置资源,高效、合规、保质地完成矿业权价值评估业务的保障。
4、尽职调查
对涉及的权属、外部环境、勘查与开发历史、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以更加全面、科学、合理地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5、收集评估资料
收集评估资料与尽职调查两个程序可以同时进行,边收集边补充同时完成对所收集资料的核查与验证。矿业权价值评估资料一般包括:
①评估对象权属资料;
②评估对象目前和历史状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地质勘查类资料;
④矿山开发(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类资料;
⑤财务会计及生产经营资料;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⑦行业信息、市场询价、数据分析等资料;
⑧其他专业报告等。
6、评定估算
结合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对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及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评估依据。矿业权评估师应当确保评估依据的合理性、有效性、针对性。
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矿业权价值评估报告包括探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和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是矿业权评估师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矿业权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8、工作底稿归档
工作底稿应当符合《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的规定,还应符合《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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