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近日,乘客张女士称,自己购买了7月20日广州东到厦门北的G3052次高铁票。结果出发当天上午10点44分,收到铁路12306发来的短信通知和邮件通知,称“7月20日的G3052次列车因故停运”。于是,张女士购买了当天从广州白云机场飞往厦门高崎机场的CZ3741航班机票,总价1340元。结果飞机落地后,张女士发现G3052次高铁没有停运。对于列车恢复运行,铁路12306没有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张女士。高铁票339元,机票1340元,多花的1000元差价让张女士感到很冤。她认为,铁路部门应该赔偿机票与高铁票的差价。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认为,张女士购买高铁票后,与铁路部门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铁路部门负有安全、准时运输的义务,同时也包含及时、准确告知运输变更信息的附随义务。列车停运后恢复运行属于重大变动,铁路部门有义务再次通知已购票旅客。但铁路12306仅发送停运短信,未告知恢复信息,导致旅客无法及时调整出行计划,此做法有违合同的诚信原则和减损义务。
在吕金艳看来,若停运非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而是调度调整等铁路自身原因,则构成违约。铁路部门对停运通知不完整及恢复开行后未二次告知,可能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建议张女士可以优先通过投诉协商解决,若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认为,铁路对于停运应及时通知,这毫无疑问,但对于恢复运行要求铁路也要及时通知,而不是交由乘客自行查阅相关信息,铁路方面掌握的信息更为有效、及时,发送恢复运行的通知也不困难。航空公司对于航班的变动都是及时提醒,建议铁路方面借鉴航空公司做法,提高服务水平。
7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就此联系铁路部门,12306客服表示,7月20日的G3052次列车先是停运,后又恢复运行了。“确实是没有的(通知旅客列车恢复运行),是需要(旅客)关注下运行动态的。”12306客服表示,“停运”调令一下,铁路部门会“一键通知”所有购票旅客,但是恢复运行不会这样,因为有的旅客已经退票或改签了。对于通知停运不通知恢复,12306客服表示“很抱歉”。
针对张女士提出的补偿1000元差价的诉求,12306客服表示“没有补偿方案”。12306客服提醒旅客,列车运行情况会实时变动,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动态关注12306官网上的余票信息,如果显示这趟列车还可以购票,说明恢复运行了,也可以打12306确认列车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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