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十四岁,六年多的牢狱生涯是我人生里永远无法抹去的印记,尤其在看守所那半年,许多画面清晰得如同昨日。一九九八年六月四日,我因报复纵火被关进浙江某看守所,在等候判决的日子里,先后照料过两个死刑犯:一个在当年九月被执行,另一个在十一月改判无期徒刑。
前一天下午,我刚点完火,逃跑途中就被警察按住了。两个多小时的审讯,证据确凿,我垂头认罪,在笔录上签字画押,又被拍了照,十个指头全按了红印。次日清早,两名警察押我进了市看守所。戴着手铐走出警车时,心里又乱又怕——从前读书时就听过看守所的传闻,对即将到来的一切充满了恐慌。
一踏入铁丝网环绕的高墙,一股沉重的气息就裹住了我。仰头望去,头顶只悬着一方被切割的蓝天,视线再远也只能撞上四角塔楼里持枪的武警。那一刻,我站在这灰突突的水泥围墙之间,莫名地心慌起来:此后漫长的审判日子,我的世界只剩下这几十平方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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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民警办完手续,领我穿过一道又一道铁门,一直往深处走。最终在一处空地上停下,他命令我脱光衣服,接受全身检查。现金、钥匙、相机之类都被管教收进专用袋,他让我核对无误后再次签字,说是判刑后会移交监狱。随后我又被带到所长办公室登记档案。等一切完毕,我抱着被褥和简单用品,跟着所长穿过阴冷长廊,停在标着“22号”的铁门前。
铁门“咣当”一声被拉开,昏暗的室内,十几个人木头似的坐在炕沿边,齐刷刷的目光钉子般扎过来,空气几乎凝滞。
我这才看清,他们睡觉的地方并非单人床,而是如同东北土炕,只是更长更宽些。所长立在门口交代:“这是新来的,都规矩点!”说完关门走了。我站在门边不知所措,刚抬脚往里走,一个声音突然响起:“脱鞋!”我慌忙照办,赤脚将东西放到炕尾。接着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被剥光衣服,几个人一盆接一盆冷水泼过来,眼睛都睁不开。等穿上衣服靠墙站定,一群人围上来问长问短。
这间十六人的监室里,天南海北的都有,但多是外地打工者。本地人则协助管理监舍。其中盗窃犯占了大半,剩下的有诈骗、贩毒、介绍卖淫、抢劫和贪污的。初来乍到,我处处小心,生怕被欺负。午饭时,一阵沉重拖沓的哗啦声让我留意到一个死刑犯——他脚踝上那副粗铁镣太扎眼,走路时不得不用绳子提起来。
饭后大家继续围着我打听外面的事,倒是那死刑犯主动搭了话:“犯什么事?老家哪的?”我如实作答。听说我是山东微山人,他眼睛忽然亮了:“老乡啊!我江苏沛县的,离你们那才几十里路!”这话让我如释重负,里面有个老乡,日子总归好过些。
他叫张利民,二十六岁,未婚。判决书显示他盗窃十七次、抢劫六次,案值超过二十二万,数罪并罚判了死刑。时间是一九九八年三月初。他告诉我已上诉高院,明知改判希望渺茫,但“多活一天是一天”。
看守所的日子相对清闲,除了定时学习,其余时间可下棋、拉家常、讲笑话。监室分工明确,只有张利民和协管人员不干活,其余各司其职。我的任务是每天早起和江西广丰来的一个嫌犯叠被子——四周必须叠得笔直,再罩上干净被单,棱角分明才算合格。
空闲时张利民常拉我聊天,话题总绕不开他“风光”的过往。他初中毕业就混社会,年纪轻轻就因打架斗殴坐过三年牢。出狱后不仅重走老路,还变本加厉,最终新账旧债一并清算,断送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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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去第五十六天,一个照顾张利民的犯人被判九年离开了监室。张利民提议由我接替。从此我每天帮他洗澡、换衣服,用铝皮牙膏盒制成的夹子替他拔胡子。他时常让我按摩脚镣磨红的地方,每天好几次,说是活活血。所里对死刑犯和普通嫌犯区别对待,大家都清楚他时日无多,对他格外客气。所长常单独带他去谈话室谈心,了解他的想法,劝他别放弃希望——毕竟也有改判的先例。为防止他脱逃,警察每周都来检查脚镣,铆钉松动便立刻加固。
看守所最难熬的是伙食。早饭是带糊味的稀饭,午饭一盒米饭浇点青菜汤或梅干菜。每周五午餐能分到几片红烧肥肉,算开了荤。里面饭菜缺油水,方便面和火腿肠便成了稀罕物。电视只准看中央一套,嵌在三四米高的墙上。有人趁武警不注意,搭人梯偷换频道,就为看点别的节目。
面对生命尽头,没人能真正坦然。张利民常对我说,说不定哪天国家派他去执行特殊任务,就能免死了。他烟瘾很大,这大概是他解压的法子。但看守所严禁嫌犯抽烟,他们自有门路——常用监舍里的名牌服装、皮鞋和打杂的短刑犯换烟,一件上千的衣服也就换几包烟。
每天十五分钟放风时间,张利民最活跃,霹雳舞跳得还真像那么回事。为安全起见,警察和武警随时会突击检查监舍。他们一到,所有人必须双手扶墙站定不动,东西被翻个底朝天——主要担心嫌犯私藏刀具,尤其死刑犯绝望自残。
通常案子从开庭到判决需半年左右,同案犯多则更久。监舍人员流动如流水,有人判刑送走,新面孔又塞进来。我照料老乡张利民的日子一天天滑过,转眼到了九月下旬。
有人说死亡有预感,我却不信。一九九八年九月末,天蒙蒙亮,监室铁门突然打开,所长和两名武警立在门口。我们慌忙穿衣坐好。所长径直走到张利民面前:“上诉没改判。”张利民只对我说了一句:“将来出去了,替我去老家看看爹娘。”我用力点头。他其实毫无觉察,前一晚与我闲聊如常,那夜也睡得极沉。
我照料的第二个死刑犯是一九九八年十月中旬调来的。他叫胡铁中,浙江本地人,三十三岁,家庭条件不错,因故意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案情很简单:他是一家公司人事经理,因工资纠纷与贵州籍员工口角,对方出言不逊,他一怒之下抄起桌上水果刀捅死了对方。随后死者弟弟持铁棍冲来拼命,又被他打成重伤。死者家属起初拒出谅解书,胡铁中因此被判死刑。一审后,他的律师说服死者父母,最终赔偿四十万元获得谅解书。正是这份律师的操作,救了他一命——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底,他改判无期。拿到改判通知那天,他不知从哪弄来两箱方便面和两箱火腿肠,请全监室的人吃了一顿。
两个月的相处有了情谊。他被送往已决犯监室时,特意写下家里地址和电话给我:“将来出去了,找我家人,让我爸妈给你介绍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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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看守所刚满半年,我的判决也下来了:八年徒刑,押送浙江乔司监狱服刑。改造期间两次减刑,共减了一年十一个月。出狱后我彻底洗心革面,绝不再碰违法乱纪的事——看守所和监狱的日子,实在不堪回首。
如今我五十四岁了,那段岁月教会我:人生这条路,每一步都要踏得清白、走得端正。人这一辈子不长,做事得对得起良心——因为铁窗之后的光阴,终究是每个人生命中最沉重、最昂贵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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