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教育局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的公告
一、公办初中
1.招生区域及人数
(1)安平县第二中学、安平县实验初级中学。招收县直一至五小、鸿德学校、硕博学校、安平镇中心校、东黄城镇中心校、西两洼乡中心校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外就读的安平镇、东黄城镇、西两洼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
结合两所学校实际,计划电脑随机派位至安平县实验初级中学700人,其余学生派位至安平县第二中学。
(2)南王庄中学。招收南王庄镇中心校、大子文镇中心校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在外就读的南王庄镇、大子文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
(3)北郭村农业中学。招收马店镇中心校、大何庄乡中心校、程油子乡中心校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在外就读的马店镇、大何庄乡、程油子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
2.报名对象及时间。符合招生条件的在外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于2025年7月24—26日,登录“安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进入“公办初中报名入口”报名登记。补报时间:2025年8月22日。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家长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如遇信息驳回和审核不通过状态,请查看驳回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修改或补充材料并提交。
3.报名材料
(1)安平县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上报,无需家长跑办。
(2)在外就读的安平县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毕业学校学籍网络平台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校盖章)、医学出生证明。
(3)在外就读的安平县域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毕业学校学籍网络平台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校盖章)、医学出生证明。家长除提供以上基本信息外仍需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①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安平县城区内的房产证。
②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城区内购房合同。
③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相应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④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相应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除城区外,乡镇为租赁合同)、父或母在相应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合法劳动合同和安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
⑤安平县住建局备案的相应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除城区外,乡镇为租赁合同)、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住所为相应招生片区范围内且2023年8月31日前的证照)和安平县税务部门税收完税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
4.录取时间及办法。8月8日教育局将对安平县第二中学、安平县实验初级中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结果当日在“安平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各学校于8月9—11日按照录取名单送达《入学通知书》至每名学生。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请于8月22日登录“安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补报,教育局将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予以安置。
教育局将对接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核实报名材料。家长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因上传材料不全、错误或与实际不符被取消派位资格的由家长自行担责。
二、民办初中
我县启蒙学校、同华学校、志臻学校、志远学校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依据学籍以学生自愿为前提,可直升本校初中部;无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由学生家长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公办学校就读的申请,也可向辖区乡镇中心校提出申请。提交回公办学校就读申请的学生,视为放弃直升就读机会,不再安置回民办学校就读,8月8日参与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三、温馨提示
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统一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
四、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可拨打电话:
0318-7860010 0318-7860011;
其他时段请拨打电话:
0318-7524632。
安平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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