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妈的52万元诉讼能否胜诉?先看老杜和小熊磊有没有偿还责任
今天,看到知情网友披露,许妈提起的52万元诉讼本月中旬后就要开庭审理;同时,别看老杜不敢去参加三拒绝诉讼庭审,这次可能是挽回面子,表示一定要去景德镇参加庭审。这就对了,作为被告屡次缺席庭审,对自己也不好啊。
那么,对于此次诉讼,老杜和小熊是怎样看待的呢?
尽管老杜没有明确表明态度,但她曾在直播中声泪俱下控诉许妈,说提供发票的人不一定就是出钱人。
而小熊对许妈给姚策提前垫付的52万元医疗费用,先后就有三种说法。
一是说许妈只花了28万。小熊曾否认52万元的说法,称许敏夫妇只给姚策花了28万看病,其中8万是许敏夫妇单位的捐款,10万是去日本治疗的费用,剩下10万是许敏夫妇和家里人给出的钱。
二是说许妈只出了10万。2021年8月29日,小熊发长文称许敏亲口承认花了28万,经她计算,去掉单位捐款和未实际支出的日本治疗费用,许敏只为姚策花了10万。还说许敏在逼迫他们孤儿寡母还那莫须有的52万医药费。此外,她提出姚策为报答养母,将面值30.5万的医药费发票给了许敏,让许敏用于向淮河医院索赔。按此说法许敏反而还欠熊磊钱。
三是说医药费已由医院报销。小熊在直播间称“姚策的医药费全部都是医院报销的”,否认存在许敏垫付52万医药费这一事实。
那么,许妈提起的52万元诉讼能否胜诉?要先看老杜和小熊磊有没有偿还责任。
其一,法律层面的权利基础
许敏作为姚策的“养母”,在“错换人生”事件未查明前,基于母子关系为姚策支付医疗费,属于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但当明确姚策与许敏无血缘关系,亲生父母为杜新枝夫妇后,许敏的抚养行为从法律上失去了义务基础,其垫付的费用实质是替他人承担了法定责任,构成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杜新枝作为姚策的亲生母亲,对其负有法定抚养和医疗照顾义务,应偿该项费用。
其二、妻子的责任关联
小熊作为姚策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姚策的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姚策去世,小熊作为继承人,在继承姚策遗产的范围内,也需对其生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其三,情理层面的考量
许敏夫妇为姚策付出了28年的养育心血,垫付医疗费是出于对“儿子”的爱。当血缘关系厘清后,亲生父母和配偶作为直接亲属,从情理上也应分担这笔费用,这既是对许敏多年付出的认可,也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总之,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情理角度,老杜和小熊都应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向许敏偿还垫付的医疗费。所以说,不出意外,许妈提起的52万元诉讼必胜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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