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吉林省方面终于下定决心挽救华微电子的上市资格,但对卷款14亿外逃的夏增文团伙如何处置仍无消息——这就意味着用巨额国有资产填补夏增文卷走的巨额资产——在华微电子内部情况尚未厘清,夏增文仍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风险不小,争议极大。
图:吉林市公安局
近日,王宇峰家人则对此次吉林省国资委动用15亿巨资收购上海鹏盛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转而归还所谓由上海鹏盛占用资金的合法性等提出质疑,并向上海鹏盛、华微电子、中国证监会、吉林省国资委相关平台公司等寄出异议函。
来自华微电子前大股东王宇峰的紧急呼吁背后,除了其与曾涛股权纠纷尚未结束外,而巨额国资收购已被曾涛、夏增文等掏空的华微电子,恐会带来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且有遮蔽和掩盖夏增文团伙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客观后果;王宇峰家人在异议函中还提出了多项具体诉求。
受访的王宇峰家人介绍,在掏空公司14亿的主要责任人夏增文出逃海外、下落不明;在夏增文动用华微电子巨额资金行贿原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郝君,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违规抓捕王宇峰等人的案件仍在办理;2025年2月郝君受贿案开庭但未公开全部案情的前提下;而另一方面,因举报夏增文集团而被构陷抓捕的原华微电子大股东王宇峰目前仍在吉林市看守所羁押中,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半。
王宇峰家属认为,王宇峰与曾涛股权转让民事和刑事纠纷尚未结束,挪用华微电子的实际占用人并未伏法等等,在诸多因素大背景下,吉林有关方面执行这一收购计划有巨大法律和道德风险。
一、吉林省层面出手挽救华微电子上市资格,收购方案忽略3亿所得税的缴纳安排
6月26日,ST华微在上交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
公告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了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 156,695.89 万元。
除了以分红款抵偿的1,105.93万元外,最大一笔的155,589.96 万元,是上海鹏盛拟向吉林省国资委下属的平台公司亚东投资转让所持公司 214,326,6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的方式筹措资金,所得资金将偿还占用公司资金余额及利息。
6月26日的这份公告称,本资金占用整改方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鹏盛按整改方案完成占用资金归还并支付利息后,上海鹏盛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利息清偿义务履行完毕。
但该份公告,完全没有提及上海鹏盛出售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需要缴纳3亿多的所得税。股份转让需税务核税后才能办理交易,收购方案只字未提3亿多的所得税的缴纳安排,难道是该股份交易免税?上海鹏盛将如何进行财务和报税的处理,都有疑问。
假设此次交易获批通过,将意味着华微电子因股东占款导致的退市危机在吉林省国资的真金白金注入后得以解决——但这既解决了华微电子的燃眉之急,也可能掩盖了高达十几亿的巨额职务侵占和行贿腐败问题。
二、夏增文外逃留下14亿大坑 与郝君受贿2000万直接相关
对此次交易,上市公司公告中,引述的官方说法是,亚东投资(实控人为吉林省国资委)推动此次交易的目的是:
实现上市公司纾困,推动吉林省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通过本次交易,上海鹏盛转让控制权所得资金将可用以清偿对上市公司的占用资金及利息——冠冕堂皇的说辞背后,是华微电子原董事长夏增文外逃后留下的巨额窟窿有待解决。
此前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夏增文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夏增文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公告披露,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上市公司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92,369,173.21 元,占该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75%。
相关知情人介绍,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产被占用,自2015年就已开始,持续多年,直至 2024 年 6 月 8 日,该公司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坐实了夏增文为首的责任人早已掏空上市公司后跑路传言。
这个时期,正是原华微电子大股东,上海鹏盛原实际控制人王宇峰持续举报夏增文却少有人理会的十年,也是夏增文利用掌握上市公司丰厚的政治经济资源,行贿当地警方,对举报人王宇峰进行刑事立案、最后刑事抓捕,打击报复的十年。
根据可信消息,夏增文所以在2023年11月选择外逃北美,最终导致整个华微电子掏空事件暴雷,与王宇峰在看守所中举报办理其案件的原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郝君受贿2000万,郝君被吉林市纪监委留置后,夏增文无法回避行贿被要求作证,并可能被留置的情况下,无奈选择外逃。
图:关于受理郝君受贿罪一案开庭公告
直到夏增文已经失联半年后的2024年4月31日以后,华微电子公司年报实在无法遮掩暴雷,才陆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渠道承认:
除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外,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的决策由时任董事长夏增文决策,由时任财务总监王晓林执行,上述决策流程与公司正常用款流程不符;经公司与曾涛沟通,曾涛自称其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
一方面,夏增文得以顺利、从容成功卷款潜逃,而被指接受其贿赂干扰案件的官员已有许多纷纷落马。被曾涛、夏增文构陷而羁押于吉林的举报人王宇峰的刑事案件,吉林当地法院去年曾以不具备管辖权为由将王宇峰案件退案结案,但在当地检察、公安机关的持续推动下再次被移送法院起诉。 该案静待法院是依然退案,还是择期开庭。
三、王宇峰及家属提出异议:法律风险巨大,应防止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7月初,王宇峰及其家属给上海鹏盛、华微电子、亚东投资,中国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寄出信函,对亚东投资巨额注资提出主张和异议。
首先,王宇峰及其家属提出,上海鹏盛和华微电子联合将14.9 亿资金占用的责任全部转嫁由上海鹏盛承担,该资金占用认定与事实不符,与会计事务所审计披露的事实不符。上海鹏盛和华微电子的行为涉嫌包庇实际占用资金的相关犯罪人员,即夏增文团伙和犯罪事实、涉嫌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人提供了详尽的资金流水,证明这笔钱如何腾挪后转入郝君儿子
郝君受贿资金链条
王宇峰及其家属补充,在占款14亿外逃的夏增文未被通缉,其罪名和资金真实流向未查清的前提下,就匆忙以国有资产填补这一涉嫌犯罪团伙造成的窟窿,看似是保护吉林当地的上市公司资源,但客观上,也将造成或有的巨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等于是以公共资金为少数人的犯罪行为进行遮蔽和掩盖,其性质恶劣,风险极大。
其次,上海鹏盛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将全额用于清偿对其占用华微电子的债务,却未同步解决相关债务,构成对责任财产的不当处置。对于上海鹏盛的不当处置行为,王宇峰及家属(相关利益 人)将保留通过行使撤销权等方式向上海鹏盛及相关方主张权利的权利;
具体来说,王宇峰及家属(相关利益人)认为,王宇峰不仅对上海鹏盛享有债权及或有债权,还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存在诸多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王宇峰与曾涛之间关于上海鹏盛的股权和债权的纠纷、曾涛受让陈某芳的天津华汉有限公司33%股权的权属和转让价款纠纷等。
另外,王宇峰持有的上海鹏盛股权转让方案中约定应偿还的 1300万元贷款本息以及752万元员工的借款本息。以上纠纷中和约定中皆涉及到上海鹏盛之对外债务问题。上海鹏盛在明知存在应履行债务的情形下仍坚持处置所持有的华微电子的股份,且该行为将直接 导致其财产的严重减少甚至破产,存在明显的恶意转移责任财产的行为,已严重损害王宇峰及家属(相关利益人)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王宇峰及其家属提出,各方对对华微电子股份的处置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作为上海鹏盛债权人的王宇峰及家属(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应立即停止处置所持华微电子股份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暂停与亚 东投资之间的股份转让交易、停止推进股东会表决、股份过户等程序,未来,处置华微电子股份前,应与王宇峰方面协商制定债务清偿方案。
王宇峰及其家属提出,王宇峰与曾涛股权转让民事和刑事纠纷尚未结束,鉴于王宇峰及其家属的异议关涉上述公告事项的重大事实,上海鹏盛有义务提醒华微电子依法对王宇峰及其家属的异议事项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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