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县一个5.2亿元安置房项目,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8个月后,突然流标了!
昨天,《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关于邻水县高滩平安寨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流标公告》,引发热议!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呢?招投标情况如何?流标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2024年10月8日,招标人(项目业主)——邻水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上述项目招标公告,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据披露,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规划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252964m²,最高投标限价为525542437.31元。
11月4日上午9:30,该项目正式开标评标,包括9家“中字头”公司在内,共93家企业参与此次竞标。
2天后,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471098448.18元投标报价,成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在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栏,笔者注意到,包括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学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中字头”在内,共计32家投标企业,由于报价低于成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投标文件全部遭到否决!
然而,就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该项目陷入了漫长的等待。直到8个月后,即2025年7月4日,该项目发布了流标公告。
据流标公告披露,该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投诉。因投诉调查处理周期较长,导致投标有效期满,在延长投标有效期过程中,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根据相关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本次招标作流标处理,并重新挂网招标。
那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投标有效期是多久?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没有具体规定?
据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该条例虽未明确规定具体天数,但为实践提供了法律框架,即投标有效期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实践中,投标有效期通常为30天至180天不等。而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工程项目,由于需要繁杂的技术评审和合同谈判,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限可能会更长。
此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