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货物运输车辆
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但有的驾驶人
却意识不到车厢载人的危险性
贪图一时方便
认为“有地可站,能上就上”
用货车车厢人货混载
看似便捷的 “顺路搭乘”
实则是将生命置于危险边缘
案例回顾
为遏制货车变“客车”,隐患“祸车”频繁上路行为,连日来,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强化开展货车违法载人整治行动。交警大队在辖区路段加大巡逻力度,发现此类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违载隐患导致车祸事故的发生。
6月29日22时30分许,乌什公安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的后车厢或站或坐挤满了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阿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 该车核载5人、实载12人 ,一旦发生紧急刹车、碰撞或侧翻等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当场对阿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明确指出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阿某作出相应处罚。
6月30日16时许,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阿合雅镇巡查时,发现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轻型载货汽车行驶轨迹异常,车厢内人头攒动。民警立即通过鸣笛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检查。经查,驾驶人为图方便,竟将货车车厢作为载人工具,违规搭载务工人员6 人,远超载货汽车载人安全标准。民警当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货车违法载人及超员的危害性。同时,责令超出核载的人员下车到安全地带等待转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迪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作为货物运输车辆不具备载客条件
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人货混载行车将给自身出行安全
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有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01
加重事故后果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会加重事故后果。
02
人货混装易坠落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违法载人危害大
人货混装隐患多
【新疆交警提醒】
车辆非法载人、客货混装
是红线也是高压线
更是生命线
生命只有一次 切勿麻痹大意
来 源丨乌什县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