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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7月1日“春季禁渔期”结束后,除保护区等禁钓水域外,全市天然水域允许钓友按“一人一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方式垂钓。
政策护航禁渔期 钓友开竿享渔趣
随着“春季禁渔期”结束,南充各大水域迎来休闲垂钓热潮。2日清晨,记者在嘉陵江沿岸看到,众多钓友悠然垂钓,脸上满是收获喜悦,水桶里鲜活的鱼儿见证着禁渔成效。
“你看这刚钓上来的鲤鱼,少说有三斤重。”在下中坝大桥堤岸垂钓的李大爷笑着展示刚钓上的大鲤鱼,感叹禁渔后鱼多且肥美,垂钓体验感明显提升。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负责人介绍,南充市严格落实禁渔政策,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使得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禁渔期,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打击非法捕捞与违规垂钓,同时开展增殖放流补充渔业资源,有效改善了渔业生态环境。
禁渔期过监管严 依规垂钓护资源
“春季禁渔期”结束后,钓友可合法垂钓,并不意味着钓鱼活动可以为所欲为。
为了维护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南充市渔政部门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巡逻监管。将利用“智慧渔政”监控视频预警处置平台,通过水域周边高清摄像头24小时实时监控重点区域,违规垂钓行为会触发自动预警,执法人员可及时处理。同时,无人机将对偏远水域高空巡查,实现全方位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垂钓爱好者,在开展垂钓活动时,务必遵守规定,共同保护渔业资源,让南充的水域永远保持生机与活力。
垂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禁止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以及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等。
●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若误钓,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但只能留取一尾(只),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同时,禁止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更要严禁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
●垂钓人员在享受垂钓乐趣的同时,应自觉维护垂钓水域自然环境,及时清理垂钓垃圾,保持水域周边整洁。做到“人走场清”,不留下任何废弃物,共同为保护南充的水域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来自: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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