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永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发布最新公告
原文如下
为切实提升城市道路交通通行效率,规范停车秩序,经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永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县城道路开展实地勘察、充分调研,结合道路通行实际需求,现决定对部分路段路面停车泊位予以取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路段范围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路段159个路面停车泊位予以全面取消。
(一)宁和街:南环路至团结路段(24个)
(二)宁和街:团结路以北至交通执法大队门口段(44个)
(三)宁和街:胜利路至利民路段(23个)
(四)宁和街:永康路至迎宾大道段(10个)
(五)宁昌街:迎宾大道至永康路段(35个)
(六)宁昌街:永康路至阳光步行街口(15个)
(七)利民路:杨和大街至宁和街段(4个)
(八)胜利路:宁和街交叉路口东南侧路段(原城关派出所门口警务停车位)(4个)
二、实施时间
(一)上述路段的停车泊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正式取消,届时仍在已取消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永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影响交通通行的车辆实施拖移。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相关部门将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抹除泊位标线等项目施工,不听劝导或者阻碍执法、妨碍施工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可停车区域
(一)创程停车场:位于创程时代南侧,可满足该区域停车需求。
(二)泔泗路、锦绣城、金广餐厅对面停车场:可满足周边停车需求。
(三)金融巷北侧停车场:可满足金融巷周边停车需求。
(四)新天地地上、地下停车场:位于宁和街永康路与宁和广场新天地北门口,可满足该区域停车需求。
(五)周边其他合法停车场及停车区域:请市民朋友们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四、相关提示
(一)公告发布后,上述路段将禁止车辆在原停车泊位区域内停放。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在禁停区域内随意停车,以免被依法处以罚款、拖移车辆等处罚。
(二)建议市民朋友们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合理利用上述可停车区域进行车辆停放。
(三)届时,相关部门将对该路段交通设施进行调整与清理,请广大市民在此之前提前做好车辆停放安排,避免给清理施工带来不便。
(四)该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给部分市民带来一定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将持续关注交通状况的变化,不断优化交通管理,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永宁映像
编辑:唐如岳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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