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楚雄市人民法院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以上和列车软卧,不得高档消费,并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2025.06.25
姓名:邓晓辉
身份证号:5323231990****0338
执行案号:(2025)云2301执211号
执行标的:11124.35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楚雄市人民法院责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向本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信息。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请主动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 | 楚雄市人民法院
法律顾问 | 李洋卿律师1363871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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