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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留置几乎都是第一次,无不怀着紧张、忐忑、不安、畏惧的心理,而这正成了办案的突破口。经常挂在办案人员嘴边的五句话,足可以破除留置对象的防范之心,还会挖出很多意料之外的线索。
第一句,放心,纪委是保护干部的。这话一听真有道理。为啥,纪监留置说明还有余地,交代了有可能就是给个纪律处分。要是检察机关介入了,那就不是处分这么简单了啊。这要在几十年前,还真有这样的事儿,有时能处分的就处分,甚至是做些技术处理,不移送司法机关。
现在,一切都比较透明了,只要你犯的事构成了犯罪,纪监机关绝不会护着你。但是被留置的官员不这样想啊,大多数都还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幻想。正因其持有这种心理,就不难被办案人员攻破。
第二句,你啥问题你自己清楚,就等你主动说。办案机关肯定是掌握了问题,但是肯定是没有掌握全部问题。但留置对象又不知道要交代哪个问题,办案机关只是反复引导,就是不明说哪个问题。这样来来去去,留置对象只会越交代越多。
某国企工程师是个部门经理,在办理另一起案件中行贿者交代曾经送工程师五万元。纪监机关本想让工程师把这个五万元交代了。未料几天问来问去,工程师交代了近百万元的受贿事实,那妥妥是回不去了。某副厅级干部,本是调查有人举报私分国有资产的事,最后交代出了受贿问题,不断深挖,最后搞成了大案,获刑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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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句,金额不是问题,态度是关键。都知道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法律上,坦白确实是量刑从轻情节。但实际上,不论你啥态度,金额最关键。金额多少决定了构不构成犯罪。只要金额构成了犯罪,再好的态度仍然要负刑事责任。
当然,态度好、主动交代、表现好,确实可以换来“手下留情”,移送时纪监部门还会出一份证明。反之,态度越恶劣,挖得就越深,案子就会办得越大。这里,奉劝问题官员们真到了那一天,不要软抵硬抗,没有多大意义。
第四句,只要说清楚了,把钱一退,顶多给个处分。其实,光有说清楚的态度和行动是不够的,决定是处分还是移送的关键是金额多少。只要没过线,退钱给处分是可以的,要是过了线,钱要退,牢也是要坐的。
俗话说,退赃不退罪,意思是说退了赃,仍然还是构成犯罪。在量刑时,退赃是从轻的重要条件。本人不是法律人士,不作专业解答,但从自己知道的一些人的情况来看,退和不退也就是两三年的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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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句,检举立功,争取宽大处理。这是一个很诱人的条件。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点,确有立功表现的,纪监机关还会出具证明。检举立功对被留置官员来讲,也是一次自我救赎。抛开反腐的积极意义不谈,不少官员别看平时道貌岸然,但到了这个时候,就会想尽办法,试图通过检举立功减罪。
某县一常务副县长受贿近五百万,因分管财税工作,与当地一银行行长熟悉,就检举了行长,最后查实行长确实犯了受贿罪,副县长因此仅获刑七年。当然,仅仅是提供了线索不行,必须等到被举报人问题查实定罪后,才能认定为立功。
写这些内容,是为了警示官员们一定要绷紧廉洁弦,千万不要走上犯罪道路。那些有问题的官员,要早日醒悟,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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