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12 日,极昼工作室发布了,该稿件案例被 “ 解困式报道中国案例库 ” 就 “ 农村妇女权益与困境 ” 主题收录入库。入库推荐语提到: “ 这篇文章能激励更多女性的行动。正像文章里的一句话: ‘ 有了第一个成功的案例,会有更多站出来的外嫁女。 ’”
在对农村外嫁女失权议题的长期关注中,李晓芳对于外嫁女的维权困境有了更全面的理解与深入的思考。留意到四位胜诉“外嫁女”的故事后,她来到了这个坐落于四川广安的村庄——玉皇观社区。从“官司”到生活,从事件到人物,李晓芳通过对事实的准确表达与对细节的巧妙挖掘,展现了一场女性与陈规之间的“战争”。2023年,谷雨实验室的稿件中,主人公周宇女士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困难,而一再败诉,这一案例反映了许多外嫁女维权受阻的原因,在当时引发了热议。而这篇文章还进一步呈现了法律维权的局限性:胜诉之后,原有村规民约仍是组织分配集体收入的准则。当外嫁女将不得不为每一笔合法可获的集体收入打官司时,这一问题又应如何解决?本次复盘,我们将对话李晓芳,聚焦选题方向、采访技巧与组稿思路,重现这篇稿件的采写过程。
Q:在外嫁女权益问题已经被多次报道的情况下,您为什么会再次关注这个选题?
A其实我在2023年就有关注到这个选题,我当时看到了浙江诸暨的周宇女士在微博上发的维权过程,她是谷雨发布的那篇文章的主人公。后续我也持续在关注“外嫁女”权益的问题,偶然看到红星新闻的报道《被挡在村规民约外的“外嫁女”:起诉村组获得征地补偿等集体收益分配背后》。那篇报道让我感兴趣的是,事件中有四个外嫁女去打官司,这和我之前看到的大多“外嫁女独自打官司”的故事很不一样,我对她们的故事中“小群体”的故事感到好奇。
除此之外,在之前外嫁女争取权益的案子中,村庄通常扮演不愿意承认她们权益的反对角色。但这个村庄的四个外嫁女都胜诉了,我就很好奇是不是这个村庄内部发生了一些改变,比如观念上的松动,或支持外嫁女争取权益的行动?所以我就和编辑报了这个选题,编辑也认为可以先去了解一下。
Q:在操作选题的过程中,您的思路是怎样的?
A:开始操作这个选题后,通过红星新闻的记者,我先联系上了陈莉和她的律师。后来通过陈莉获得了其他三位“外嫁女”的联系方式,并进行了初步的电话访谈,了解她们打官司的过程。但访谈结果事与愿违,村庄仍然是反对出嫁女的状态,双方一直存在争执,村庄甚至会刻意刁难她们。
事实和我最初设想的方向有所偏离,和编辑沟通之后,她提出了一个新的视角:这个女性的小群体之间会不会有些什么互动?比如她们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会不会有互助的行为,或其他能展开的故事?但我后来了解到其实大家除了平时交流案子,也很少交流。我因此产生了顾虑,故事的展开会不会不够充分,会不会和其他聚焦外嫁女维权的稿件无甚区别?
不过考虑到这个选题本身就有群体这一基础在,可操作性还是比较强的,所以我们确定了以“外嫁女群体维护权益”为落点。后来我去四川广安当地和她们四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聊到了许多官司之外的日常生活细节,补充了许多重要信息。这种在现场的具体交流和在电话里聊的感受很不一样。我面对的是四个活生生的,在打官司维权的女性,我们的对话就不再局限于官司本身。她们的的个人想法,所作选择背后的原因,都值得好好挖掘。同时四个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是特别紧密,但也有互助的情节,我觉得也应当重点关注。
Q:在了解事实的过程中,您对这个案件所呈现的困境有什么样的发现和思考?
A: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可以看到,虽然四个人的官司都胜诉了,但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以陈莉为例,她在23年起诉村组之后,拿到了法院判决的集体收益分配。但24年1月,村组的新一次集体收益分配又没有分到她手上。这其实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因为在案件中,法院只能根据她提交的证据(村组织2020到2022年的村集体分配的收支明细),判定其应该得到这三年的集体分配收益。
但案子结束后,村集体再次分配集体收入时,依然能按照原有的村规民约,不给外嫁女分这笔钱。在村民自治背景中,村规民约是最有效的处事准则,而且修改自治条约本身比较复杂,还涉及到基层治理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起判决就能改变的。只要村规民约没改,外嫁女们还是得通过一次次打官司去获得其他分配收益,这对她们来说很消耗精力,也很无奈。
玉皇观社区村集体制定的村规民约
图源:极昼工作室
2025年5月1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该法条的出台是一个进步,但其重点支持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这对周宇一类案子比较适用,她的官司失败的原因,是村里面不承认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法院判决也不支持她的成员身份认定。但对于我写到的几位“外嫁女”的情况而言,这一法规就不太适用。正如前面提到的,法院支持了她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也判决了她们胜诉,但只要村规民约不修正,她们的根本问题就无法解决。
蒋胜男委员在2024年“两会”上的提案意见写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图源:微博
在做案头资料的时候,我注意到,有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提到,外嫁女想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是妇女本身要去参政论政。很多村集体的村民小组成员都是男性,男性去制定规则的时候,不太会考虑到女性的处境和权益。所以对于女性而言,维护权益的最好方式是去做制定规则的人,而不是做只能服从规则的人。
Q:在电话联系和现场采访的过程中,您如何取得受访者的信任并激发她们的分享欲?
A:我最初联系到的是陈莉,因为她本身就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对争取自己权益有较大的积极性,所以她的态度很积极。她帮忙联系另外三位女士时,会告诉她们我是特地从北京过来的,让她们一定要出现,还会督促其他三个人接受访谈。周萍萍跟陈凤也都挺配合的,但是年纪最小的90后女孩陈小婷最初不愿意接受访谈,她觉得媒体用处有限。我把她放到最后去沟通,我和她说,我跟其他三个人都聊了一下,还有一些关于你打官司经历的问题想跟你了解一下,如果有不想说的内容,我们也可以停止。因为有另外三个人的访谈内容,所以陈小婷对我的信任度也加强了,最后她还是愿意分享她的个人经历。我比较幸运,没怎么遇到受访者不太愿意交流的问题,因为她们是有诉求的。
Q:您在现场实地采访时会特别注意细节吗?
A:我在现场肯定会观察细节。如果在现场却没有关注人物最基本的特点,比如外貌和受访者讲述经历、情节故事时的表现,那其实跟电话采访差不多,没有必要去现场。去现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观察语言表述之外的细节,比如受访者当下的情绪反应,这其实也是稿子的重要组成部分,你得让读者有一种“在场”的感觉,仿佛受访者在当面讲述。在与受访者面对面交流时,我会习惯性地留意他们的表现。比如,陈莉本身就是个人性格特征很强烈的对象,她每次跟我说话的时候会直直盯着我的眼睛。我跟别人沟通时,会把视线从陈莉身上转开,但轮到她说话时,她会戳我的手臂,让我把注意力重新聚焦在她身上,所以她是一个令人很难忽略的访谈对象,我自然而然地会重点观察她的这些表现。
Q:除了现场观察外,采访对象在回忆中分享了很多画面感十足的细节,您在提问的时候有什么技巧去挖掘出这些细节?
A:我在采访现场会捕捉事件中的重要节点。比如,当听到陈莉去村组织的办公室要资格认定表,被骂出来时,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一个重要的冲突点,也可能是文章的一个节点,需要重点呈现其细节,所以我立马追问:“他们当时骂你什么了,让你那么伤心?”再进一步就当时的具体环境和人物等细节补充询问,让受访者把场景更详细地描述出来。总的来说,就是通过捕捉当下的细节,进一步用更细致的问题,引导受访者把具体的场景还原出来,就像展现电影画面一样。
第一天访谈完,基本了解了她们打官司的全过程和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进行了复盘,确定哪些细节是比较重要的。复盘的过程中,一些比较重点的细节我会跟编辑进一步讨论,判断是否需要在第二天的访谈里再进一步补充,当晚会再列一个更详细、更有针对性的提问大纲,方便后续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Q:在这篇稿件中,除了主线故事外,您还穿插了访谈对象一些其他的人生经历,是出于什么考量?
A:我希望更好地呈现她们的个性特征,从而帮助读者理解她们的表现和选择。前期电话采访时陈莉提到,她决定要打官司后,申请了免费的司法援助,村里人知道了这件事,跟陈莉在群里争论起来,当时群里只有周萍萍帮陈莉说话。
我到现场对四位外嫁女进行第一次采访时,她们都再一次提及了这个故事,我由此对周萍萍产生了好奇,她之前的人生经历是怎样的,她是不是一个很有正义心的人?对第一次采访复盘后,我跟编辑达成共识,除了事件本身,还希望能在稿子里看到“人”的身影,所以又单独约了她们分别进行二次采访。
周萍萍在第二次采访中提到以前和前夫去苏州做小生意,除了路费就带了300块钱,前夫拿不定主意要怎么谋生,周萍决定先借点钱,买个三轮车和炉子做早点摊。摆摊第一天,周萍萍连发面也发不好,旁边炸油条的大叔说可以教她,当天收了摊,她去菜市场买了只大公鸡,提一壶酒,上门拜师学艺。后来不干早点摊了,她边在工厂打工边摆摊卖小玩具,很快就学会绕开中间商,直接找工厂老板以源头价拿货,每晚就能挣五六百块纯利润,当时我就感觉她做事利落,很会拿主意。
如果不是专门的人物报道,一般不会特别重点去呈现受访者的人生经历,更多是以两三笔的方式去描绘人物的某些经验,作为主体事件的点缀。比如陈莉,我在文中写她结过两次婚、养育过三个孩子,是想让读者建立起对她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的印象。而周萍萍则写她提大公鸡上门拜师,一个风风火火、做事决断的女性形象就立马立住了。陈莉当时还跟我聊了许多其他的人生经历,但这一部分对于文章不是必要的内容,读者也没有必要了解一个普通人更多的人生经历,所以没有写进去。
Q:文章中还穿插了她们家人的叙事,您是如何选取外围人物经历的?
A:我一开始就很明确要访谈陈莉的哥哥,他的身份本身很多样,视角也比较复杂。陈莉的哥哥当过村民小组组长,但仍然以“外嫁女不享受分配”为由拒绝了陈莉的要求,我很好奇他为什么不支持自己的妹妹去争取权益。我想知道,他从一个男性视角,怎么看待外嫁女的权益问题。同时,作为村里的“话事人”,他的观点代表了村民小组,从更高角度来看待外嫁女要求分配的问题。
另外,当时编辑也给了补充建议,想知道丈夫作为外嫁女身边最亲近的人怎么看待维权的行动,支持还是反对,所以我又去补充了她们丈夫的采访。陈凤的丈夫会有一些顾虑,但其余三人的丈夫还是比较支持。他们基本上是会在第四、五部分出现,作为一个所谓的更庞大、更坚硬的体系,有点像是观念上的碰撞。
Q:在完成访谈后,您是如何构建文章框架的?
A:最初我考虑过四人小群像,但访谈完发现四人间除了案子以外的联系不够紧密,所以最终确定以陈莉和周萍萍为主要人物,其他两人作为补充视角,以打官司事件的进展来铺陈。
她们几个人其实体现了不同类型的外嫁女困境。周萍萍代表了“悬浮两地”的外嫁女,她从外地嫁到玉皇观社区,离婚后户口没有迁走,既无法在前夫所在的村子里享受集体收益,也无法在现任丈夫的村里享受权益;陈凤替智力四级残疾的女儿小蓉打官司,这代表了农村残障女性的困境;陈小婷作为“90后”,一开始有年轻人普遍存在的对公共事务不太感兴趣的倾向,但在经历官司后,她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开始积极参与村集体会议。
Q:您有没有搭建文章框架的好方法?
A:如果一开始没有想好落点,访谈可能会很散,后期搭建框架就会更困难。所以我觉得预采访和前期准备需要比较充分,要明确自己想了解的方面和内容,这样访谈就会更有针对性,也更有方向。
在搭框架时,我自己还有一个习惯:如果涉及到的人比较多,我会列出人物关系表,从关系表、她们的经历里初步选定一个主线人物,再考虑是否可以根据主线人物经历去搭框架。我的编辑还给过我一个建议,在列框架的时候,大致想想每个部分的开头跟结尾,如果能写出开头跟结尾的话,这部分大致就能成。
Q:文章中写到了陈莉等外嫁女的外貌神态细节,十分传神。您觉得什么样的细节比较适合非虚构写作?
A:我对陈莉最深刻的记忆点就是她的头发。她的头发烫过,有点受损,像杂草一样。在聊天过程中,陈莉提到她和村里人对骂的情形,我能感受到她身上的生命力。我觉得她的头发特别能代表她整个人的形象,就像一盆生命力很强的杂草,“乱蓬蓬又茂盛四溢”。
细节描写选取的关键在于它能不能帮读者更好地理解人物形象,或者推动事件的发展,能否提供有效的信息含量。一开始我也会考虑,我们对细节是有闻必录吗?如果只是一些知道了也没有什么帮助的细节,那就很有凑字数的嫌疑。
《纽约时报》曾经有一篇特稿《中国考试工厂》,开头用了很多细节:
“那是去年春天一个星期天上午的11点44分。在鱼塘旁,一排出售食品、茶叶和书籍的商店无人光顾,就连镇里的神树下也没人许愿;在宽大的树冠下,一柱香在一堆灰烬上闷烧着。
一分钟后,就在11点45分,寂静被打破了。上万名少年涌出了毛坦厂中学高耸的大门。”
这个开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对这一分钟的细节描写写出了小镇无所事事的氛围,但下课铃声一响起,寂静被打破,引出了毛坦厂作为高考大厂在小镇里的特别之处。一个好的细节描写,不是纯粹为了描绘环境而描绘环境,而是有承接作用的。
Q:做完这个稿子后,自己有什么遗憾的地方吗?
A:后面复盘稿件时,我发现因为访谈不够全面,稿件在信息增量上有不足。
最后一个小标题提到了她们在对抗“更庞大和坚硬的体系”,算是和村民小组代表的传统观念的对抗。但那次去到玉皇观社区时,我发现很多村民不住在村里,没有碰到村民小组的成员和大部分村民,还觉得主角是四个外嫁女,并且我存在一点偏见,觉得村民肯定会说外嫁女争这个权益不合理,因此认为访谈村民不是特别重要,所以我放弃了和他们的交流。
然而稿子一个较大的信息增量,在于外嫁女跟村民之间在思想观念上的碰撞。如果有对村民的访谈,会对最后一个小标题想表达的,外嫁女存在的更大困境——即与村庄持有的“外嫁女出嫁便不应该享有权益”旧有观念的碰撞,起到更好的补充作用。评稿的时候,同事们也提到,标题“四个外嫁女和一座村庄的战争”中的“战争”气氛没有在文中强烈体现,村民小组代表的传统力量呈现较少。
做稿子做久了之后,我可能存在思想上的误区。因为自己两年前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又做了案头工作,觉得这个事情好像大家都挺清楚的,但是和同事交流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外嫁女的处境。在操作一个选题时,我们可能会沉浸在这个选题相关人物的视角里,但很多时候需要稍微跳出来一会儿,应该就可以做的更全面一点,更客观一点。
系列统筹丨黑佳慧 黄柏涵
作者丨张悦桐 梁愉曼 李佳彦
编辑丨杨 笑
值班编辑丨易悠扬
编委丨叶沛琪 陈琳琳
运营总监丨温泓烨 梁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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