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所有权问题上,中国人最普遍也最古老的观念,即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种从观念到事实的财产皇权所有,其形成的逻辑,大概是先有事实,再有观念,而后入《诗》,成为简洁明确并朗朗上口的语言文字表述;而《诗》的广泛传播、吟诵,反过来又强化了这样的观念,再由观念促成对皇权独占性的广泛至全覆盖的社会认同。
那么,古代产权制度传续千年真因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吗?
宋代理学大家朱熹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征引,很有意味:
举程子说云:“‘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何尝有孝弟来!’说得甚险。自未知者观之,其说亦异矣。然百行各有所属,孝弟是属于仁者也。”因问仁包四者之义。
曰:“仁是个生的意思,如四时之有春。彼其长于夏,遂于秋,成于冬,虽各具气候,然春生之气皆通贯于其中。仁便有个动而善之意。如动而有礼,凡其辞皆礼也;然动而礼之善者,则仁也。
曰义,曰智,莫不皆然。又如慈爱、恭敬、果毅、知觉之属,则又四者之小界分也。譬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固也。
然王畿之内是王者所居,大而诸路,王畿之所辖也;小而州县市镇,又诸路之所辖也。若王者而居州镇,亦是王土,然非其所居矣。”又云:“智亦可以包四者,知之在先故也。”
朱熹回答弟子关于仁义礼智诸概念与“孝弟”的关系问题,竟也用上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来作喻。
在朱熹的观念里,仁在与义、礼、智的关系,进而与孝弟、慈爱、恭敬、果毅、知觉等等的关系中,“是个生底意思”,即是个基础性的概念,其他诸概念都是由仁衍生出来的,在其他诸概念中都贯穿着“仁”之义。
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如何与之相关而可以用来作喻呢?
朱熹说,像天下之土,有王者所居之地“王畿之地”,也有诸路、州县市镇所辖之地,而为什么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呢?
这里的“王土”就“是个生的意思”,王土是基础,王土与诸路、州县、市镇的关系,就和仁与其他诸伦理观念的关系一样。
诸路、州县、市镇的土地,是在“王土”基础上的管辖之地,诸路、州县、市镇的所属性质并不否定王土的性质。
或者说,天下所有诸路、州县、市镇所辖土地,归根到底都归皇权所有。
伦理概念之间的关系,王土与诸路州县辖地的关系,本来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朱熹却将二者类比在一起,并且是用后者来说明前者。
这说明在朱熹的时代,后者的关系最为普及,最好理解,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天下土地都归属皇权的观念,是人人都可以明白、不存在任何疑义的观念。
我们再来看一个明代的例子,《明史》列传第七十三《李敏传》载有户部尚书李敏关于革除皇庄的一道奏章:
今畿辅皇庄五,为地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庄三百三十有二,为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
官校招无赖为庄头,豪夺畜产,戕杀人,污妇女,民心痛伤。灾异所由生。
皇庄始正统间,诸王未封,相闲地立庄。王之藩,地仍归官,其后乃沿袭。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皇庄。请尽革庄户,赋民耕。亩概征银三分,充各宫用度。
无皇庄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权要庄田,亦请择佃户领之,有司收其课,听诸家领取。悦民心,感和气,无切于此。
皇庄是以皇室的名义管辖的土地,李敏极言皇庄之害,建议革除,撤皇庄而赋予民户耕种,征收租税以充皇室之需。
李敏的奏章虽然说明了皇庄管理的乱象,说明其危害,但皇庄为什么可以革除,他所阐述的基本逻辑,仍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终极性的理由。
既然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是皇土,再要设置皇庄还有什么必要呢?而且由此还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的不仅仅是一个土地问题,它象征着所有天下财富。
也就是说,这一观念所包含的真实含义,是天下财富归皇帝一人所有,为其独占;皇帝对天下财富具有任意支配的绝对权力。
在传统文献中,在思想家的论说中,这一思想的表达是非常明确的。
元代胡震的《周易衍义》中,关于卦十四《大有》卦辞及象传的相关传文有一段释义:
九十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君子公其有,则能亨通于君;小人私其有,则不能亨通于君。
九三,居下体之上,公侯之象,其德刚正,故其尊君亲上,忠诚贯通,所谓亨于天子者。
盖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吾不敢有其土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吾不敢有其臣也。
蕃育黎庶,所以安吾君之民;作成人材,所以待吾君之用;丰厚货财,所以待吾君之需;训练兵卒,所以扬吾君之威。
举其所有,无一不通乎君,曾无私己之心焉。
胡震明确强调了普天之下“举其所有,无一不通乎君”的思想。
繁衍、富裕、安抚黎民百姓,是为了安定天子之民,巩固天子的统治;培育人才,是为培养辅弼之臣;发展经济、增殖财富,是为了满足君主的需要;训练兵卒,是为了显扬君主的权威。
在帝制时代,一切都是为着皇权而设。天下之一切,在根本的意义上,都是属于皇帝一人之私产。
明代丘潜的《大学衍义补》中,针对宪宗接受臣下敬献问题发表议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凡土所生之物,何者而非天子之物乎?有之,固不足以为夸;无之,亦不足以为歉。”
这话说得再明确不过了,凡土所生万物,都属于天子所有。
以上我们从汉、唐、宋、明不同时期的几个例证,说明帝制时代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归皇家所有,皇权占有天下财富观念的根深蒂固和天经地义。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从朝廷到民间,是最具广泛意义的社会共识,几乎看不到任何给予批判和否定的例子。
虽然这是一种观念,但形成了共识性的观念,就必然造成客观上的事实。
宋孝宗时,陈亮上书中说的“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官皆天子之官,民皆天子之民”,看来不是观念性的虚言,而是确定不移的事实。
的确,在那样的时代,天下一切都是被打上了皇权印记的,皇权对天下财富的最终独占性,是个不容置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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