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媒体6月5日报道, "重罚震慑企业,遏制利用个人数据牟利行为"。
越南公安部副部长表示,若处罚规定过轻,许多利润高达数千亿的企业,将甘愿缴纳罚款,以继续经营个人数据业务。
在6月5日的国会常委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强调,个人数据领域的许多违规行为后果严重,尤其当涉及科技企业和跨国集团时。"若罚款金额过低,企业将愿意缴纳罚款以换取数万亿越南盾的利润"。
援引国际经验,黎国雄副部长表示,美国、欧盟、新加坡等采用按营收百分比罚款机制,经换算,最高可达600000亿越南盾,约合165.42亿元人民币。法律草案拟规定最高行政处罚金额为30亿越南盾,约合82.71万人民币,并可提高至非法所得的10倍。对于向境外传输个人数据的行为,罚款可达企业上年度营收的5%。个人违规者最高可处机构罚金一半的处罚。
除经济处罚外,黎国雄副部长表示,法案授权政府细化非货币处罚形式及非法所得计算方法。"个人数据涉及人权、隐私权,不能视为普通商品。开发利用必须与最高级别的保护同步推进",他同时强调,政府建议,维持禁止买卖个人数据的规定,以符合国际惯例。
越南国会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主任黎进穗表示,根据行为性质、程度及后果,法案规定,违规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若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鉴于行为的严重性,黎进穗赞同,设置更高罚款标准以震慑大型企业,特别是营收数万亿的跨国集团和科技公司。
不过,国会司法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阮长江认为,需审慎考量"按企业上年度营收5%罚款"的规定。他举例:越南军用电子电信(Viettel)营收近190万亿越南盾,越南邮政电信集团(VNPT)超58万亿,Mobifone约23.5万亿。"5%罚金将是天文数字"。据估算,分别约合262.2亿元人民币、80.04亿人民币、 32.43亿元人民币。
目前,越南政府第13/2023号法令规定,对多种与个人数据相关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约合1.38万至1.93万元人民币。
除罚款外,该法令还规定了其他处罚,例如吊销需要收集个人数据的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工具、暂停运营1至3个月。
据悉,越南国会预计将于6月23日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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