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离世是一件悲伤的事情,但是比起自然死亡、得病、意外等原因外,我们更难以接受亲人的自杀,我们会更倾向于去将亲人自杀归结于某个外部的原因,即:谁的错误最终导致了亲人自杀。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如果接受“亲人内心绝望才是根本原因”,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一直在极端痛苦中挣扎,而自己却未能察觉或帮助,这种认知会导致强烈的负罪感。与此同时,这还意味着亲人即使如此绝望,都不愿意求助自己,这种认识会导致对自我和关系本身产生怀疑。
因此,将责任外化,有助于减轻上述的负面感受。
其次,尤其是父母,如果将孩子的自杀归因于自己教育的失败,会严重威胁他们的自我价值感并让自己处于可能的自责当中。因此,要么怪学校、要么怪同伴、要么怪社交媒体,让“失败”显得是可控外因造成的,而非自己的原因。
同时,父母被期待对孩子的成长与行为负主要责任。如果孩子出现极端行为,社会舆论和亲友可能会把焦点放在父母的教育方式上。为了避免来自亲友、邻里甚至媒体的指责与非议,父母就更有动力强调外部因素。
最后,从非常功利的角度讲,自杀若完全归因于自杀者本身,那死亡带来不了任何对于在世者的价值。而如果能够怪罪某人,那么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我们的行为到底是源自于保护我们心中所认为的自杀的这个人本身的利益,还是出自于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是评判自我行为的一把尺子。
站在亲人的角度,我们于公于私都希望他们活着。但站在自杀者的角度想,或许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已经超过了他们活着的意义,那么愿他们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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