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安徽网友发帖,舅舅家出了一件特别倒霉的事情,新房子还没住,就变成了凶宅,说出来给大家听听,以后装修房子的时候引以为戒。
装修工人在舅舅家房子里弄了个折叠床,说晚上住在这方便,能省来回路费,舅舅想着大热天的对方也不容易,就同意了。
结果前天晚上,对方一觉睡过去,再也没有醒来,猝死了。据说晚上还喝了酒,房子里有酒瓶。
不知道这事最后怎么处理,但是这房子已经变成了凶宅,舅妈都哭了,一时接受不了,因为这是给表弟准备的婚房。这以后可怎么办?!攒了一辈子的钱付的首付,开开心心装修房子,结果出了这事。
大家引以为戒,以后装修房子的时候,千万不要让装修工人住在房子里,真出了事情,后悔都来不及了!!
- 此事一经发布,在评论区,网友们却持不同观点。
有网友认为,这哪是凶宅?装修工猝死属于突发疾病而病逝。凶宅一般指在房屋去世的人有冤屈,例如被杀或自杀等,房屋有怨气在,对住的人有心理阴影。医院里的每个病床曾经都有病逝的人躺过,医院里是去世人最多的地方,大家不还都去了吗?人的心理暗示是自己最大的敌人。所以作者舅舅的房屋还在装修中,继续装修;装修完毕后,不住的话,租出去;给儿子租房结婚。过些年,再住回来。
楼主回应,人家姑娘说害怕,坚决不住这样的房子,也可以理解,换位思考,我也害怕,心里隔应的慌,我胆子小也不敢住。
并提及,现在更奇葩的是,我舅舅明明是好心让对方住在房子里,但是被对方的家人讹上了,好心没好报。
有网友回应,讹人?猝死属于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目前你舅舅家的这个房屋装修与装修工的关系,似乎形成了雇佣关系,病逝的装修工似乎没有装修团队,是那种散工吧。与当时的牵头人沟通,弄清楚当时约定的口头协议或装修协议,按照装修进度及装修程度给予约定的工资或费用。人道主义上讲的话,若经济允许的话,给予一定的家属精神安慰费,不给也可以。病逝者家属可以从当地街道或乡政部门申领丧葬抚恤金。
这起事件的发生,确实让人颇感意外。作为普通人,估计没有谁真正能接受,继续做婚房。因此,女方的反应能够理解。
至于是不是凶宅,那就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了。而死者家属这一块的情绪照顾,肯定也需要。毕竟是帮这家做装修,而且死在工作岗位上,哪怕是人道主义赔偿,也是有必要的。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先安抚死者家属,然后另做打算。可以考虑把房子出售,或者另外租房做新房吧。相信时间会淡化一切,以后在从长计议。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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