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近日,线上二手交易平台多个商家售卖北京大学未名湖湖水,每500毫升标价从20元到近百元不等。对此,北京大学保卫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学校不允许取用未名湖湖水售卖,将积极联系相关商家,要求其下架。同时,校方鼓励公众向学校举报。截至6月10日17:00,现代快报记者在多个平台查询后发现,已没有上述产品在售。
6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现,有多个商家售卖北京大学未名湖湖水。商家普遍标注“带拍摄视频,包邮”,多名商家将个人院校名称设为“北京大学”。有部分商家在介绍中写道,“未名湖湖水对多种植物生长具有神奇效果。将装有未名湖湖水的容器置于室内,有助于调节空气湿度。”还有卖家表示,“每日凝视未名湖湖水,可提振精神,激发智慧,EQ飙升。慎购,仅供观赏。”
针对上述销售行为,二手平台是否应当担责?商家是否涉嫌夸大宣传甚至涉嫌欺诈消费者?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平台需对商家身份和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一些二手平台在用户协议中,都明确要求商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销售侵犯他人权益的商品。此次商家宣称湖水“可激发智慧”“调节空气湿度”“EQ激增”等功效,明显属于虚构事实,平台若未主动筛查或未及时下架,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此外,根据平台相关公约规定,对发布不实信息、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平台可采取下架商品、限制交易、封禁账号等措施。北大校方举报后,平台若未及时处理(如部分商品仍可搜索到),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甚至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针对商家宣传中提到的湖水具有‘EQ激增’‘促进植物生长’等功效,完全脱离事实,且标注‘仅供观赏’实为规避责任。”吕金艳认为,根据相关法规,此类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因其虚构商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决策,符合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此外,未名湖作为北大校园设施,其水体属校方管理的公共资源。商家未经许可取水售卖,侵犯了学校对公共资源的财产权和管理支配权,北大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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