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安徽泾县游客被打的新闻,心里堵得慌。好好的旅游变成了皮肉之苦,本就够糟心了,可当地一开始的处理方式更让人憋屈。
游客被打后,派出所居然调解成各自承担医药费,让受害者拿 500 元误工费了事。这哪是主持公道?分明是和稀泥!看着通报里说涉事餐馆又是停业又是拘留,还有5 名公职人员被追责,我突然想起自己去年遇到的那件糟心事。
去年秋天,我骑车下班路上,被一辆突然变道的轿车别到。膝盖擦破了皮,电动车也蹭掉了漆。我忍着疼爬起来,拦住车主想理论,对方扬长而去。
我当场报警,接线员开口就问:“你有证据吗?” 我说:“我正骑着车呢,怎么拍视频?而且我现在就在现场,你们过来取证不就行了?” 没想到对方直接挂了电话。
这算啥事儿?处理纠纷,难道不是该第一时间到现场吗?怎么反过来跟我要证据?我一没记录仪二没同伴,难道被欺负了只能自认倒霉?没办法,我只能咬着牙记下车牌号。回到家越想越气,第二天就通过省长信箱投诉了。
本以为投诉之后能有个说法,结果接到一个有关信访单位的电话。对方开口就说:“算了算了,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们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证据是合法的,态度也没不好。再说了,你是某某单位的吧?将来咱们还要打交道,别太较真了。” 这话听得我浑身冒火,合着我依法维权,反而成了 较真?明明是他们工作没做到位,怎么还威胁起人来了?
后来这事儿虽然不了了之,但每次想起都觉得心里堵得慌。就像泾县那个游客,被打了还要各自担责,明明是受害者,却被当成了麻烦制造者。
这些年,“和稀泥” 式的处理方式好像越来越常见了。路上遇到纠纷,执法人员先想着别把事儿闹大,而不是分清是非;小区里有矛盾,调解人员总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却不管谁对谁错。
只要表面上息事宁人,就算完成任务了,至于公平正义,至于老百姓的感受,没人真正放在心上。
可这种“和稀泥”,比违法打人更伤人心啊!“和稀泥” 其实是在助长歪风邪气。就像泾县那个餐馆老板,要是一开始就有人严肃处理他的强制消费行为,他还敢动手打人吗?要是第一次调解时,执法人员能公正地追究打人者的责任,而不是 “各打五十大板”,后面还会引发这么大的社会关注吗?“
说实话,咱们老百姓不求什么“特殊照顾”,只希望遇事能有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担;该受到惩罚的人,就不能让他轻易过关。执法部门要是连这点担当都没有,只会 “和稀泥”“踢皮球”,那老百姓的安全感从哪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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