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王瑞)辩理明德,言以载道。近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公诉人论辩赛。在此次论辩赛中,青年干警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思辨风采和得体的举止礼仪,展现了新时代青年干警的精神风貌。面对辩题,他们逻辑清晰、应答如流,既有“以法为据”的专业坚守,又有“以情入理”的人文关怀;既体现“临场不乱”的应变智慧,更彰显“以辩促行”的责任担当。 赛场上的金句频出,既是思想的碰撞,更是青年干警综合能力的凝练表达。这些话语,既是对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也是对为民情怀的深切表达。谨以此次风采展示,致敬每一位在思辨中成长、在实践中奋进的青年干警。
第二检察部 韩朝阳
案情不靠想象,我们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还原事实。
驻村第一书记 禹丰
金额大小仅影响量刑幅度,绝无扭曲罪名之理!
第三检察部 韩婷婷
门被铁锁锁住,被害人即使醒来也难以逃脱,锁门的行为实质上足以压制其反抗。
第一检察部 陈佳琪
法律必须斩断“以人质为筹码”的劫财黑手。否则,这必将摧毁司法对公民人身安全的底线保障。
政治部 王瑞
本案中法益侵害结果完全集中于财产方面,和盗窃罪单一客体特征高度吻合。
第一检察部 岳丹丹
刑法评价中,既要审视行为人主观犯意,也要考量客观发生的危害后果,这才符合刑法罪责刑相统一原则。
第一检察部 张艳瑞
锁门行为的作用并未照进现实。没有起到限制作用的限制还算是限制吗?
第四检察部 张忆菡
将一个利用被害人熟睡、毫无察觉状态下实施的秘密窃取行为,强行套入以暴力胁迫为核心的抢劫罪框架,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挑战,更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漠视!
政治部 张墨涵
放任死亡与追求死亡在刑法上同等担责。
第二检察部 魏慧芳
法治的光辉不在法典的字里行间,而在每一个生命绝境中被坚守的底线。
第二检察部 王红涛
法律从不要求凶手必须亲自动手,切断生存希望者同样担责。
第四检察部 郭晓丹
若放任他人溺亡尚可争论是否“见死不救”,那主动扼杀求生机会,就是举起杀人的刀!
第三检察部 何肖峰
被害人落水与先前殴打行为无关,本案中没有先行行为,何来救人的作为义务?
第四检察部 朱奎
归责有界,风险自担,疑罪从无,不是对罪恶的纵容,而是对每一个公民合法权利的捍卫。
办公室 陈宜欣
刑法不能要求公民对自然环境风险承担预见义务,否则将无限扩大“先行行为”责任边界。
综合业务部 尹雅厅
若将偶发冲突中不完美的应激反应升格为杀人故意,实则忽视众生在极限情境下的茫然与局限。
政治部 申凯鑫
从伪造专家身份到虚构公司资质,从制造健康恐慌到设计高价获取远超正常商业利润的暴利模式,每一个环节都体现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第二检察部 曾璐
虚假广告是广而告之,本案却是精准围猎,虚假广告侵害的是不特定公众的知情权,本案却刀刀刺向特定老年人的钱袋子。
第二检察部 谷蒙蒙
将普通保健品伪装为高价神药的行为无疑实在挂羊头卖狗肉,其本质就是在诈骗。
第四检察部 师艳娇
“登记注册”不能成为诈骗犯的护身符,法律必须成为斩断镰刀的正义之剑!
办公室 李玲玉
合法经营保健品,手续齐全没毛病。广告宣传虽夸张,但和诈骗不同命。商业溢价非暴利,罪责刑要相适应。
第一检察部 孟丽媛
消费者基于讲师科普疾病知识而产生的“健康危机感”购买保健品,并非属于陷入错误认识。
第一检察部 刘铭月
依法经营销售合格正规保健品何来非法占有目的?忽视对行为人主观认知的考察,将陷入客观归罪的误区,违反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第一检察部 白娅楠
“法不能强人所难”,对一个合法成立的私营企业售卖夸大宣传的某个产品,罚以重刑,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五检察部 贾茜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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