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了就走了,意味着这家企业的岁月翻篇结束了,世界那么大,可以开启另一个地方另一家公司的岁月。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
2.既然离开了,又何必回来?离开了又回来,当初又何必离开?
3.“好马不吃回头草”,对面子看得不重要的人,不想失了“原则”;好面子的,不愿丢这个“份”,这与“打肿脸充胖子”无关。
4.回去干嘛?就算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也会先干个能干的过渡一下,回去?还真没这个想法。
5.离开了再回去,好像除了这家公司自己活不了一样?就是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自己。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6.再回去,先前离开时暴露出的问题或矛盾、以及一根稻草压死骆驼的“导火索”,依然存在,依旧会在某个时刻爆发,这样回去,有意义吗?
7.离职了一段时间自己主动要求回去,那种给人“能力大打折扣”的印象挥之不去,毕竟出去了混得好的,谁会回来?回来了不见得有像先前类似合适的“位置”,你面对的或许是不太乐观的“岗位”,待遇必然平平甚至更加缩水。何况再回来,多半也是实在没办法了,这个时候,你还有筹码谈条件吗?还有说“不”的勇气吗?
8.再回来,虽然是公司同意回去,不要以为就一定是认可自己的能力,不排除也是公司一时缺人不得已复用了,到时有了合适人选,说不定又得“走”了。
9.倘若是“被辞职”的,经历过的人都懂的,此时无论干点儿什么,那也是绝计不会回去。
10.因为“好马不吃回头草”就相当于是“信仰”,信仰不会轻易违背,所以才会秉持“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原则和底线。
结语:话说回来,“不吃回头草”,就一定是“好马”吗?或是“吃了回头草”,就一定不是“好马”?都不见得。吃不吃“回头草”,取决于——合不合适,“合适”就回去,“不合适”就不回。无论哪一种做法,没有对错,因人而异,因“天时地利人和”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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