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审结一起聚众斗殴案,依法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予以严惩,为构筑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防线,营造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8日晚,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窦某某共同吃饭饮酒期间,张某某与李某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后为泄愤约定见面解决,遂纠集王某某、窦某某,并通过窦某某电话告知被告人徐某某等人共同前往,窦某某驾车拉载张某某、王某某前往约定地点途中电话纠集吕某某等人,后吕某某又纠集一起打台球的刘某某等多人分别驾车前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医院门口聚集碰面。到达现场后,张某某多次催促李某某赶到约定地点见面,窦某某让徐某某等10余人(其中多名人员系未成年人)在附近胡同内藏匿伺机出动。
次日0时,李某某独自赶到现场,张某某上前与李某某发生争吵后掌掴李某某脸部,二人发生厮打。王某某、窦某某上前伙同张某某及藏匿于胡同内的10余人在津歧公路上共同对李某某身体实施拳脚殴打,李某某倒地不起。
0时31分,倒地的李某某身体被韩某某驾驶的车辆碾轧。张某某等人看到李某某被车辆碾轧后相继离开现场。
经群众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处置并将李某某送医救治。张某某等人家属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法院审理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为泄私愤,现场纠集人员且让他人或默许他人通过电话纠集多人前往斗殴地点,系首要分子,在犯罪中处于核心地位,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窦某某、王某某等人受张某某纠集,又继而实施纠集包含未成年人在内的10余名人员,且积极参与实施殴打被害人,系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对各被告人定罪处罚。参与殴打被害人的人数达10人以上,且部分人员系未成年人,属于法律规定的聚众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被告人张某某等10余人殴打被害人的地点津歧公路系天津市重要省道干线,全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根据不同路段的需求在60-80km/h之间调整,视频可见案发时医院门口有群众来往,路面上车流量较大,且多辆车因案涉行为绕行,易发生碾轧等交通事故,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法院经审理查明,对被告人张某某、窦某某、王某某等人基于犯罪情节轻重、参与程度及作用,结合其具有自首、坦白、从犯等法定从宽情节且均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酌定从宽情节,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各被告人三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有话说
莫让“冲动”成为一生的枷锁。生活中难免与他人发生摩擦、争执与不和,面对这种情况,要保持沉着冷静,增强法律意识,善用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不可为了维护“面子”而“逞一时之快”诉诸暴力,更勿因盲目“义气”卷入是非漩涡。生活不是电影,为兄弟“两肋插刀”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法官:“恶势力”通常指3人以上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团伙或集团;聚众斗殴犯罪系涉黑恶九类犯罪之一,常因日常琐事、生活矛盾或逞强好胜、独霸一方的恶势力犯罪行为引发,是一类较为频发的犯罪行为。
下一步,津南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严格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零容忍”,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存在聚众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到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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