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 | 曝光!严查酒驾醉驾!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酒”与“驾”,勿“混搭”
蜀黍每天都在强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尽管如此
还是有部分驾驶人不听劝!
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
然后......
就被查了
今日曝光
近期被查处的典型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请广大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
01
5月9日21时03分,刘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新市东街行至龙亭岗至吕匠岗三文阳光城路段时,被交警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1.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其持有C1型驾驶证且正处于实习期内。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5月17日20时20分,泽州交警大队在泽州县孟匠村某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刘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其拒不配合,后民警带其至医院对其进行抽血并送检化验。经鉴定,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51.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曾在2017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其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并于2024年8月因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泽州交警大队查获,此次属于二次无证醉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5月15日17时40分,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高平市箭头村涵洞口路段时,撞在涵洞内侧的墙体上,造成明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4.5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另查明,明某曾于2022年11月13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高平交警大队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4
5月10日15时40分,马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陵川县石马线15KM+700M被陵川交警大队现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2022年2月,马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酒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5
5月10日21时20分,黄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坪曲线沁水县端氏镇某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沁水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者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
可能会产生神志不清、疲劳困倦
反应迟钝、视线模糊的情况
饮酒后若强行驾车
不仅不安全还违法
酒后开车,危险重重
▶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可能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酒精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 由于酒精作用,人容易困倦、打瞌睡,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为何酒驾屡禁不止呢?
不外乎这两个原因
被酒精冲昏了头脑
喝酒过量,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行为
侥幸心理在作祟
一时侥幸,事发后悔不当初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有人心存侥幸
但其实已进入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误区二: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极易发生事故。
误区三: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酒后拒驾
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
避免酒醉驾带来的法律惩罚
只有一个办法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晋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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