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江 王帅 记者 庄剑翔)好好的一片树林,为何会“缺胳膊少腿”?不久前,扬州一名环卫工人发现,自己经常经过的一片树林里的树木少了很多。警方调查发现,这段时间总有一个身影在树林附近出现,骑着三轮车从树林里拉出满满的木材。很快,这名何姓男子落网。近日,他因盗伐林木罪被判刑。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沪陕高速与328国道之间,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地。可前段时间,警方接到一名环卫工人的报警,称这片林地里的树木少了很多,怀疑“被偷了”,且他表示,应该是有人骑着一辆小三轮车进来“偷”的。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了端倪:原本间距十分平均的杨树,这边少了一棵,那边缺了一片,整个树林看上去就像“缺胳膊少腿”一样。同时,在缺失的杨树“原址”上,大家发现,树根仍留在地面,但其断裂的切面大概率是锯子等工具人为锯开的。作案者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还在盗伐后用树枝等将遗留的树桩盖起来进行伪装。
随后,警方展开了细致的调查。通过公共视频,锁定了一名骑着三轮摩托车的男子。他频繁出入事发地,离开的时候,三轮车车斗内都会满载着木材。而其驾驶三轮车等特征,与环卫工人所说十分吻合。警方随即布下抓捕网络,很快,男子再次出现时,被民警一举抓获。
一开始,这名何姓男子还不承认自己的盗伐行为,嘴里一直嘟囔着“我不知道什么事情”,可当民警从其车中找出油锯、斧头等作案工具后,何某低下了头,对自己盗伐林木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何某在接近一年的时间内,在沪陕高速与328国道之间的林地,以及沪陕高速南侧、金苑路西侧区域林地内使用油锯、斧头等工具盗伐杨树。他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上述两处林地盗伐杨树立木蓄积合计30.6718立方米,将盗伐的林木出售牟利,非法获利109940元。
近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
最终,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9560元及专家评估费2400元;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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