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黄钜光辞去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5月12日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黄钜光辞去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黄钜光的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本决定报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高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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