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陷入困境
法院如何通过灵活的执行措施
帮助它们恢复生机?
面对低效资产
怎样最大限度盘活资源?
在复杂债务纠纷中
能否实现企业经营与债权保障的双赢?
近日,浦东法院以“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主题,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一系列灵活执行手段,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一批市场主体也在司法助力下重获新生。4月,浦东法院共拘留罚款113人次,达成执行和解并执行完毕2757件,执行到位近15亿元,为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活封”账户、“解封”生机
临港新片区内,一场交通事故打乱了两家企业的运营节奏。某运输公司的车辆在行驶途中与另一物流公司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后者承运的货物严重受损。经认定,运输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其赔偿物流公司货物损失、超期费等各项费用400余万元。
后因运输公司未按期支付钱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张春燕迅速查封了该公司名下19辆车辆,并冻结其银行账户。然而,后续调查中,张春燕发现车辆中有12辆已达到报废年限,不具备使用和变现价值,若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公司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运输公司也联系法官,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来往的关键通道,长期冻结将影响工资发放、税款缴纳、营业费用支付等经营活动,可能导致公司濒临停摆。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法官没有“一封到底”,而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企业生存发展。为此,张春燕多次组织双方约谈,耐心听取意见,积极探索“活封活扣+法律风险告知函”的创新执行机制,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最终,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一张经营用银行卡的冻结,以维持公司基本运营,同时解除12辆报废车辆的查封,方便公司报废处置。被执行人主动提供了其他可供执行的车辆,法院也向其送达《法律风险告知函》,提醒诚信履行和解协议,严禁转移、隐匿财产,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或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
在法院的有力推动下,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及时拿到了赔偿,被执行人也得以重新整装启程。
“减量化”处置、盘活低效资产
另一起案件中,两家企业因民间借贷纠纷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标的总额超过2000万元,对企业生存构成重大影响,亟需妥善处理。
执行法官张远在调查时发现,被执行人企业早已停产,资产匮乏,仅有一处正在出租的不动产可供执行。然而,这处不动产也并非“现成资产”,它系划拨取得的集体土地,上面坐落着大量权属复杂的房屋。如按照惯例走评估、拍卖流程,不仅要逐一厘清各房屋的具体归属,还需确定潜在买家的资格,土地出让金也高得惊人。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可能引发连环纠纷,更会影响变现金额,导致难以覆盖2000万元的执行标的。
如何在破解执行难题的同时,尽可能保障债权实现?在调研中,张远了解到企业周边的不动产有通过“建设用地减量化”方式进行处置的先例,这一方式能有效盘活低效用地,既保全债权,也避免因强制拍卖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于是,他主动寻求突破口,迅速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府院联动解难题。
专题协调会上,法院邀请多家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围绕不动产的处置路径、申请执行人权益保障等问题深入磋商。每一次商讨,都在不同立场中寻求平衡。
最终,在多方协同下,被执行人与属地政府签署了“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相应的款项逐步支付到法院专属账户,用于履行债务。
原本难以变现的不动产,成为了化解债务、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关键,浦东法院“建设用地减量化”处置路径的探索,也为复杂资产的执行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执破融合、实现双赢
一家重点引进的民营企业,竟成为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及大量劳动仲裁纠纷,案件类型复杂、数量庞大,怎样解开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妥善保障多方权益,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
执行法官张远调查后发现,该企业虽深陷纠纷,却仍具备一定“生机”:企业掌握多项专利技术,市场认可度高,股东们也在四处自筹资金,维持基本运营;从账户上来看,尽管没有存款,但企业还有投入生产经营的不动产和设施设备,以及上千万应收债权和大量订单业务,客观上具备持续运营的潜力。
此时若一味强制执行,不仅企业将会面临破产,工人工资也将彻底失去着落,经济和社会影响不容忽视。因此,张远决定灵活运用柔性执行手段,探索“执破融合”新路径,在保障债权实现的同时,推动企业有序经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
一方面,张远要求企业全面申报财产,定期报告经营状况,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引导企业主动应对,积极自救;另一方面,主动释法明理,与申请执行人多轮沟通,解释执行不是“鱼死网破”的博弈,而是寻求共赢的过程,为企业争取喘息空间。
在法官的引导下,多方顺利达成共识,愿意在保障基本权益的前提下,给予企业一定宽限期,等待其恢复经营能力。如今,这家企业正逐步走出困境。应收债权开始回笼,订单业务有序推进,工人的工资也得到了妥善处置。
下一步,浦东法院将持续创新执行工作,探索更多适合企业需求的执行方式,助力更多企业稳步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执行法官说
张 远
浦东法院
执行局法官
当企业成为被执行人后,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才是“正确打开方式”。首先,收到执行通知后,企业应当积极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面对困难不逃避,主动和执行法官沟通履行方案。
企业纠纷案件的执行不是“你输我赢”的博弈,而是寻求共赢的过程。在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被执行人的财产得以切实控制的前提下,我们执行法官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科学适用宽限期制度,给予被执行人合理缓冲时间,既能推动案件顺利执结,又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最终实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双赢”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临港新片区的执行法官,我们见证着这片热土的蓬勃发展,将以最硬核的执行力度、最暖心的司法温度,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图片来源于网络
线索来源丨执行局
素材提供丨张春燕、张远、朱育培
本文作者丨曹赟娴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 END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