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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岭南地区,“东官”一词最早出现于三国吴时期,是作为郡名来使用的;“东莞”的写法大约出现在南朝,一开始也是作为郡名;“东筦”则见于宋、元、明时期的史籍。官、莞、筦可以互相通用,所以“东官”既可以写作“东莞”,也可以写为“东筦”。“东莞场”是东莞盐场的简称,它是从北宋(或可再略往早推一些时间)才出现的名称。唐至德二年始置的东莞县的县名,源自东晋咸和六年所置的东官郡;而东晋所置东官郡的郡名,则是源自三国吴所设的东官郡。
在涉及岭南历史的史料中,经常会见到“东官”“东莞”“东筦”“东官场”“东莞场”“东筦场”“东官郡”“东莞郡”“东筦郡”等词汇。但是,不同时期、不同文献的记述时常抵牾,甚至同一史籍的记述也前后可能用词不同,且多无清晰的解释,这就给阅读者造成了不少困惑。本文对上述词汇溯源追根、考略流变,尝试理出比较清晰的线索。
一、“东官”
岭南历史上曾经先后设置过两个东官郡,一个是三国吴时期把郡治设立于增城县的东官郡,一个是东晋咸和六年(331年)一开始把郡治设立在宝安县的东官郡。
依据史籍记载,岭南地区“东官”一词的出现,最早只能追溯到三国吴时期。
唐杜佑《通典·州郡》:“增城,汉番禺县地,吴置东官郡于此,有增江。”
五代晋刘晌《旧唐书·地理志》:“增城,后汉番禺县地,吴于县置东宫,有增江。”
据《通典》,“宫”应为“官”之误;“东宫”指东官郡。
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一》“广州”:“增城县,······汉番禺县地,吴黄武中于此置东郡而立增城县,因增江为名。隋初废郡而置县,属广州。”又“南海县,······增水,今名增江,源出增城县东北。”
据《通典》,“东郡”应是东官郡,抄写者误脱了“官”字。《太平寰宇记》认为三国吴的东官郡设置于孙权黄武年间(222—229年),废置的时间是隋初。不过,大量文献的记载都认为东晋所设东官郡废置的时间才是隋初。另外,《太平寰宇记》认为增城县也是吴黄武年间所立,这也有误;依据大量文献记载,增城县设立的时间不晚于东汉晚期。
“东官”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器语》:“莞音完,又音官,盖其为用最古。东莞人多以作莞席为业,县因为名。县在广州之东,亦曰东官。”
清代著名学者屈大均说东莞县管辖的区域在广州之东,所以也被称为“东官”。其实,三国吴和东晋咸和六年所置的两个东官郡的管辖区域,都是从南海郡的东部析出的,而两个东官郡的郡治也都是在南海郡的郡治以东,这很可能就是“东官”一词的由来。
三国吴所设东官郡存在的时间不长。从《晋书》《宋书》和《南齐书》的记载看,两晋及南朝宋齐时期增城县归属于南海郡管辖,说明三国吴所设东官郡最迟在西晋初期就被废置了。
清末杰出的历史地理学家杨守敬也认为三国吴所设东官郡存在的时间不长。
清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通典》:‘吴于增城置东官郡’,《旧唐志》同。《寰宇记》:‘吴黄武中置东官郡而立增城县。’然则吴之东官本治增城县,而《宋志》之东官郡领宝安等六县,《齐志》之东官郡领怀安等八县,俱无增城县,其增城则属南海郡,是宋、齐之东官不在增城审矣。此当是吴置,旋废。”
三国吴在增城县设置的东官郡,其郡治在增城县境内的何处,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增城县“因增江得名”,县治应该靠近增江;那么可以推测,三国吴的东官郡治也在增江左近。增江原本直接流入珠江口,自珠江三角洲平原形成后,则成为东江支流。其发源于韶关新丰县七星岭,现今流经广州市从化区东北部转入惠州市龙门县西北部,再折向南流,为广州市增城区、龙门县的界河;又经正果、荔城、石滩三地,于官海口汇入东江,全长203公里。其流经地是新丰、从化、龙门、增城。
历史上,也曾有对岭南地区三国吴时期所设东官郡的一些疑惑。
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广州》:“《隋志》增城县下注云:‘旧置东官郡,平陈废。’《寰宇记》云:‘吴黄武中,于此置东郡而立增城县。’不同。象之谨按:增城已见《东汉志》,非立于吴也。又汉、晋、宋、齐志曰增城县并隶南海郡,又非系于东官郡也。《隋志》注云‘旧置东官郡’,不明言置于何时,然《宋志》虽则有东官郡,云‘咸和六年分南海县立,乃治宝安县’,非治增城县,二者俱不同,当考。”
《舆地纪胜》否定了“吴立增城县”的观点,认为“东汉立增城县”;但是,对于何时置东官郡于增城,认为待考。
元陈大震《大德南海志》:(增城县)“本汉番禺地,后汉建安六年置,故《后汉志》南海郡下有增城县,晋、宋、齐因之。然《宋志》虽有东莞郡,云咸和六年分南海郡立,乃治宝安县,非治增城县也。《隋志》增城县下注云: '旧志东莞郡,平陈废。’然不明言置于何时。《寰宇记》:‘至黄武中,于此置东莞郡而立增城县。’王东阳《舆地纪胜》辩云:‘增城已见《东汉志》,非立于吴也。’或云,县之命名,以昆仑山有'阆风增城’,故名,亦谓有增江云。”
《大德南海志》认为增城县建置于东汉建安六年,但是同时也有何时置东官郡于增城的疑惑。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所置东官郡的郡治有过几次迁徙,其郡治一开始设在宝安县,南朝齐时迁置到怀安(也作“安怀”)县(一说在今惠东县梁化镇,一说在今东莞),南朝梁陈之际前后又迁置到增城县,隋灭陈后东官郡被废置,其地又归属于南海郡。也有文献记载认为,东官郡治在南朝陈时最后还迁置到了“政宾县”(今清远市)。
三国吴在增城设置东官郡的说法,其在逻辑上是自洽的,并不与东晋咸和六年所设的东官郡在时间、地域等等方面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另外,其依据是《通典》和《旧唐书》这些严肃史籍的记载,应该采信。而东晋所设东官郡的郡治在南朝梁陈之际又移置到了增城,所以之后的人往往容易把两个东官郡给搞混了。
有人认为,“东汉建安六年(201年)分番禺县地置增城县,而那时宝安县尚未建立。后来的宝安县西南部属于增城县管辖,东北部属于博罗县”。并推测“增城县的东官郡郡治和宝安县的东官郡郡治有可能位于同一个地方——今深圳南头”。
今深圳市境内最早建置的县一级行政机构是在东晋咸和六年建立的宝安县。到了唐至德二年(757年),新建置东莞县,原宝安县辖区则为东莞县管辖。明万历元年(1573年),把东莞县南部析出建置了新安县。新安县,除了康熙早期由于禁海迁界而短暂三年划归东莞县管辖外,一直延续到民国三年(1914年),才又把县名改回为宝安县。改名后的宝安县,即深圳建市前的名称。
新安县所辖区域在汉代的隶属,文献记载中有两种说法,一说属南海郡番禺县,一说属博罗县。在三国时期,今深圳大部分区域应该仍属于番禺县管辖。自东晋宝安县设置后到唐至德二年之前,宝安县和增城县一直并存。不过,历史上确实有一年今深圳地区曾归属于增城县管辖。北宋初赵匡胤开宝五年(972年),东莞县(北宋的东莞县包括今深圳和香港在内)被并入增城县,但是第二年东莞县又恢复了建制。
今深圳区域,除了北宋初年有短短的一年时间归属于增城县管辖外,文献中没有其再归增城县管辖的记载。所以,认为三国吴时期所设的东官郡郡治在深圳南头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北宋东莞县令李岩猜测,北宋的“东莞场”曾经是三国吴甘露年间所设司盐都尉的管辖地。明代及其以后,有人在李岩猜测的基础上,进一步说“始置司盐都尉于东官场”,“东官”即“谓东方盐官”。把司盐都尉看做“东官”的说法,在明代之前的文献记载中找不到依据(参见下文“东莞场”),这是司盐都尉设置1300多年之后的人的猜度之词。
现代则有人把“东官”往更早的时期推,认为汉武帝时期在南海郡的番禺(城)设置的番禺盐官,其与粤西苍梧郡的高要盐官在地理位置上一东一西,所以番禺盐官即“东官”。或言“番禺盐官曾设于今深圳的南头,与粤西的苍梧郡高要盐官遥遥相对”,“汉初设于南海郡番禺县的盐官,即史籍上所称的‘东官’,其地即在今深圳市的南头。”或言“基本上可以认定南头就是番禺盐官的驻地”,“番禺盐官又称‘东官’,······东莞盐场(今南头古城一带)原称东官场,后来治所在南头的东官郡也沿用了这一名称。”
但是,把番禺盐官说成是“东官”,没有任何可信的依据;“东官”一词在岭南地区的出现,要晚于番禺盐官的设置时间300余年。
有人引用饶宗颐先生的文章,认为三国吴时有所辖的“东官”之地。饶先生的原话是:“近时长沙走马楼出土大量吴时简册,东官亦属吴,希望其中在将来整理之后,能够发现一些有关的材料。”饶先生的意思,显然是希望在走马楼简册中发现有关“东官”的记述,并不是说走马楼简册中就有“东官”的记载。
综上所述,岭南地区的“东官”一词最早见于三国吴时期,其是作为东官郡的郡名来使用的。
二、“东莞”"东莞”
东晋咸和六年所设东官郡的记载,最早见于《宋书》所引的《广州记》和《何志》,《太平寰宇记》所引的《南越志》,以及《南齐书》。
南朝梁沈约《宋书·州郡志》:“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领县六:······宝安······安怀······兴宁······海丰······海安······欣乐。”
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州郡志》:“东官郡:怀安、宝安、海安、欣乐、海丰、齐昌、陆安、兴宁。”
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岭南道二》:“潮州,······汉初属南越,后属南海郡,东汉因之。晋置东官郡,又分置义安郡。《南越志》云:‘义安郡,本属南海郡,后隶东官郡,晋义熙八年割立。’”
《广州记》是东晋南朝宋之际裴渊所著,《何志》为南朝宋何承天所撰的《州郡志》,《南越志》为南朝宋沈怀远所著。
历史上的“东官郡”“东莞郡”曾经在不同时期存在,也曾经在不同地区并存过(参见下文“东官郡”与“东莞郡”)。后来的文献作者,有的人本身就没有搞得很清楚。而在古文献中“官”“莞”“莞、筦”也经常混用,甚至同一条文献记载中的前后句中所说的同一件事情,“官”“莞”“筦”都同时并用。“东官”“东莞”“东筦”有时说的是一回事,而有时又说的是不同地区或不同时期的不同的事情。
在《宋书》中,“东官”和“东莞”就是并用的。
南朝梁沈约《宋书·臧焘传》:“臧焘字德仁,东莞莒人。”
南朝梁沈约《宋书·刘秀之传》:“刘秀之,字道宝,东莞莒人。”
莒县始置于秦灭六国后的今山东东南部,东晋南朝时期在江苏常州也有侨置的东莞郡和莒县(参见下文“东官郡”与“东莞郡”)。上两条文献中的“东莞(郡)”显然不在岭南地区。
南朝梁沈约《宋书·羊玄保传》:“泰始三年,出为宁朔将军、广州刺史。(羊)希初请女夫镇北中兵参军萧惠徽为长史,带南海太守,太宗不许。又请为东莞太宙。希既到镇,长史、南海太守陆法真丧官,希又请惠徽补任。”“宙”应为“守”字之误。
南朝梁沈约《宋书·明帝本纪》:“(泰始)四年,······交州人李长仁据州叛,妖贼攻广州,杀刺史羊南,龙骧将军陈伯绍讨平之。五年······秋七月己酉,以辅国将军王亮为徐州刺史,东莞太守陈伯绍为交州刺史。”
上两条文献中的“东莞”,则是指岭南地区的东莞(官)郡。
官、莞为同音字,可以假借通用。《诗·小雅·斯干》:“下莞上簟,乃安斯寝。”东汉郑玄注:“莞,音官,又音完。”《元和姓纂》:“莞,《姓苑》云‘吴人音官’。”《康熙字典》:莞“又古丸切,音官”。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器语》:“莞音完,又音官。”
《宋书》在谈到岭南的东官郡时,是“官”“莞”混用的。从东晋东官郡设立到沈约写《宋书》时,已经过了将近200年,《宋书》应该反映的是南朝的情况。不过,从《南越志》《宋书》和《南齐书》这几部最早记载东晋东官郡的史书来看,咸和六年分南海郡所置的东官郡,一开始就叫“东官郡”,不叫“东莞郡”,只不过到了南朝及其以后就没有那么严格了。
从现有文献的线索看,岭南地区“东莞”一词的出现,大约是在南朝。
明天顺卢祥《东莞县志·沿革》:“晋成帝咸和六年立东莞郡,······莞字本作官。”
由于文献中“官”“莞”两字的互换率较高,很容易产生混乱,因此天顺《东莞县志》特意说“莞”字一开始本来是写作“官”的。这一点认识很重要。
据现有文献记载,把“东莞”“东莞场”“东官郡”分别写作“东筦”“东筦场”“东筦郡”,见于宋、元、明时期的一些史料,最早见于北宋东莞县令李岩元祐五年(1090年)写的《县令旧题名记》和南宋王中行淳熙十四年(1187年)写的《县令旧题名记》。但是,这两个《县令旧题名记》是被收录于成化《广州志》中的,不知明人在编撰《广州志》时,是直接抄录宋人的写法,还是使用的明代当时的写法。不过,元代编纂的《宋史》中就把东莞写作“东莞”,或可推测宋人已经开始有这么一种写法了。
北宋李岩《县令旧题名记》:“晋成帝析南海置东筦郡,其地在东莞场公宇东二百步,颓垣断堑,犹有存者。然莞本作官,盖当时置司盐都尉领之,如铁官、盐官之类是也。宋、齐而下因之。至唐或名宝安,后复移于到涌,即今治所也。按《唐史》云:至德二年更名东筦。则官字之易始于此耶。自晋迄今七八百年间,其为令长者不知几何人,而声迹湮灭,岂其治皆不足纪哉?”
李岩是江西临江(今清江县)人,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开始任东莞县令。李岩说,东筦的“筦”本来就写作“官”,应该无疑。他还说“官”字换做“筦”,是从唐至德二年建置东莞县开始的,这是没有文献依据的。从唐代的文献记载看,至德二年始置东莞县时,就是用的“东莞”二字。李岩所说的“东筦”就是东莞。
还可以从文字学的角度,对“官”“莞”“筦”混用做一些说明。
“官”与“筦”有共同的字意,可以互换。
“官”与“管”通,主管、管制、管理的意思。《管子·权修》:“审其所好恶,则其长短可知也;观其交游,则其贤不肖可察也。二者不失,则民能可得而官也。”《管子·山国轨》:“轨守其时,有官天财,何求于民?”“有官天财”就是又能管好自然资源的意思。《康熙字典》:“(官)又与管通,宋元边徼所司曰掌管,今为土司长官。”
“筦”古同“管”,《广韵》:“筦,与管同。”筦也有管理、主管的意思。《韩非子·初见秦》:“拔邯郸,筦山东河间。”《史记·平准书》:“桑弘羊为大农丞,莞、筦诸会计事。”《汉书·刘向传》:“周大夫尹氏筦朝事。”颜注:“筦与管同。”《新唐书·杜如晦传》:“与玄龄共筦朝政。”
“筦”也用同“莞”,意思是席子。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八:“松床筦席,与绣帷玉枕,同一寝也,知此则贫富贵贱,可以一视矣。”
另外,作为偏旁的“艹(艸)”字头和“竹”字头,不仅形体接近,而且特别是都表示植物类,所以这两个偏旁在古文字和古文献中有时可以互换。例如,“苐”古同“第”;又如,“籍”通“藉”,践踏、欺凌之意,《吕氏春秋》:“杀夫子者无罪,籍夫子者不禁。”
由此可见,在古文献中看到“官”“莞”“筦”这三个字互通,是属于完全符合文字学原则的现象。
大约在明代及其以后,有一些人看到文献中“东官郡”“东莞郡”“东筦郡”时常交错使用,或认为南朝梁改东官郡为东莞(筦)郡、南朝陈又改东莞郡为东官郡;或认为“晋时称东官不云东莞,疑宋初改东官郡为东莞郡”。其实,这些说法都没有早期文献记载的依据,“官”“莞”“筦”三字本就互可通用。
作者:李海荣
来源:《广州文博》2023年第1期
选稿:耿 曈
编辑:汪鸿琴
校对:周 煜
审订:汪依婷
责编:杨 琪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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