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2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东方雨虹提问:您好董秘,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提到的“工程渠道继续深入推进 “平台+创客”经营管理模式,坚持合伙人优先......”,请问由该部分工程渠道合伙人开发的产品最终使用客户产生的应收账款,其债权人是本公司还是工程渠道合伙人?
公司回答表示:渠道模式是公司通过经销商等渠道合作伙伴对产品最终使用客户进行开发、实现销售及服务,这种销售模式下,公司不直接向产品最终使用客户销售产品及服务。公司作为一个消费建材平台,持续向工程渠道合伙人、零售渠道经销商输出品牌、输出技术、输出产品、输出服务,为合伙人、经销商持续赋能,通过工程渠道合伙人、零售渠道经销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优质产品系统,渠道销售目前已成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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