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9日,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其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公告显示,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两家子公司,武汉正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正腾置业(杭州)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院判决,分别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武汉正舟置业涉及的执行案号为(2024)鄂0116执5382号和(2024)鄂0116执5302号,立案时间分别为2024年10月11日和2024年10月8日,涉案金额分别为11.40万元和30.88万元。正腾置业(杭州)有限公司的执行案号为(2024)浙0106执5942号,立案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涉案金额为88.65万元。
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金明捷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限制内容包括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租赁高档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正在与相关机构沟通,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存在债务逾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部分公司债券付息安排使用宽限期,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件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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