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发布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及规划(草案)公示。
龙华区观澜街道办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房地产权益人核实结果情况(第六批)》的公示。
01《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南临滨河大道,北临红桂路,西临红岭路,规划于2021年6月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1〕3号),于2023年7月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 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3〕3号), 于2024年10月26日取得二期子项目D、二期子项目E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现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E的实施主体来文申请更新单元二期子项目D、E规划修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规定,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内容
(一)地块分项指标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涉及规划单元二期子项目D、E中02-01、03-01、04-01三个地块在总规划指标不变的前提下部分商业指标的腾挪,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02-01地块地下商业指标5200㎡调整至03-01地块,02-01地块地下商业容积由“28700㎡”调整为“23500㎡”,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2.将04-01地块的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指标2400㎡调整至03-01地块,04-01地块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由“2400㎡”调整为“0”,规划容积率(地上)由“9.80”调整为“9.23”,“住宅39000(含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39000㎡”调整为“住宅39000(含保障性住房39000㎡”,规划容积由“41400㎡”调整为“39000”㎡”,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3.将03-01地块的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指标由“12830㎡”调整为“20430㎡”,规划容积率(地上)由“7.95”调整为“8.74”,规划容积由“76140㎡”调整为“83740 ㎡”,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二)二期分子项目D实施责任调整
将“04-01地块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39000㎡,由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并建设,建成后由政府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回购价格及程序等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内容调整为:“04-01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39000㎡,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由区政府另行确定”。
(三)其他未修改事项以2021年6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核发的本项目规划批复及2023年7月规划修改批复内容为准。
二期子项目D、E地块实施主体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辐射环渤海、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据悉,京基还意向启动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如水贝村、湖贝新村、大围村、梅富村、京基蔡屋围、京基木棉湾旧改、长源村旧改等,初步估计京基地产在深圳地区旧改的建设总规模将达到800多万平以上。
02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及规划(草案)公示
01
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龙岗区2025年第1次土地整备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土地整备项目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深规土〔2017〕720号)要求,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本项目位于坪地街道六联社区,土地整备面积约53.1公顷,项目通过货币补偿和留用土地的方式实施土地整备,土地整备资金合计约17.89亿元(其中直接补偿费14.59亿元);留用土地9宗,总用地面积约19.55公顷,选址详见附件。留用土地用地性质及容积率等最终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审批为准。
土地整备实施范围图
留用土地范围图
02
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通告
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已经龙岗区2025年第1次土地整备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对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整备实施范围面积531003.7㎡,经规划研究,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龙岗203-05&T1&T2&T3&T4号片区[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内,包括9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95452.3㎡,总建筑面积123227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9359㎡(归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建筑面积874120㎡,移交政府保障性住房107640㎡、政府安置用房27599㎡),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187112㎡,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800㎡,具体如下:
(一)留用土地
留用土地05-06,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7032.0㎡,规划容积率6.3,总建筑面积10662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8091㎡,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41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430㎡[含社区管理用房250㎡、社区警务室20㎡、便民服务站400㎡、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面积32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变电所60㎡、托育机构(建筑面积500㎡,设置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130㎡)];
留用土地05-10,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6323.7㎡,规划容积率6.0,总建筑面积3800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641㎡,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13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0㎡[含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300㎡)、变电所60㎡];
留用土地DY02-01,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8777.0㎡,规划容积率6.2,总建筑面积11572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9361㎡(含政府安置用房27599㎡),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33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60㎡[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社会停车场(库)(150个)、变电所6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500㎡,应至少设置1处不小于100㎡的儿童活动场地、1处不小于200㎡的综合健身场地、1处不小于800㎡的球类场地)];
留用土地DY02-02,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1582.4㎡,规划容积率6.2,总建筑面积13435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6994㎡,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25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860㎡[含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面积32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物流配送站1500㎡、邮政所100㎡、变电所60㎡];
留用土地DY02-03,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7940.2㎡,规划容积率6.1,总建筑面积10963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40㎡(含保障性住房10764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990㎡[含文化活动室16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300㎡,应至少设置1处不小于200㎡的室外健身器械场地、1处不小于100㎡的儿童活动场地、1处不小于300㎡球类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公共厕所(用地面积90㎡,建筑面积60㎡)、环卫工人作息场所20㎡、变电所60㎡];
留用土地DY02-04,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8911.0㎡,规划容积率6.2,总建筑面积11736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1365㎡,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21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900㎡[含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面积3200㎡)、托育机构(建筑面积700㎡,设置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18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200㎡,应至少设置1处不小于200㎡的室外健身器械场地、1处不小于100㎡的儿童活动场地、1处不小于300㎡球类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600㎡)];
留用土地DY02-05,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5917.1㎡,规划容积率6.2,总建筑面积22248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8702㎡,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68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980㎡[含社区管理用房250㎡、社区警务室20㎡、便民服务站400㎡、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3200㎡)、党群服务中心650㎡、文化活动室17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0㎡,应至少设置1处不小于100㎡的儿童活动场地、1处不小于200㎡的综合健身场地、1处不小于1300㎡的球类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1200㎡)、通信汇聚机房200㎡、变电所60㎡、托育机构(建筑面积500㎡,设置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130㎡)];
留用土地DY02-06-01,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23057.9㎡,规划容积率7.1,总建筑面积163772㎡,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162112㎡(含母婴室60㎡、影剧院、综合市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660㎡[含社区菜市场500㎡、公共充电站1100㎡、社会停车场(库)(100个)、变电所60㎡];
留用土地DY02-06-02,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5911.0㎡,规划容积率6.2,总建筑面积22432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0565㎡,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4900㎡,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860㎡[含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32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社会停车场(库)(200个)、公交首末站36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用地面积12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0㎡,应至少设置1处不小于100㎡的儿童活动场地、1处不小于200㎡的综合健身场地、1处不小于1300㎡的球类场地、1个含25m长泳道的游泳池)、托育机构(建筑面积500㎡,设置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130㎡)、变电所60㎡]。
(二)配套优化及其他用地
在本次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的审批范围内,涉及《深圳市龙岗203-05&T1&T2&T3&T4号片区[坪地吉坑地区]法定图则》的配套优化及其他用地共9个地块,落实在本次草案的05-07、05-08、05-09、05-12、05-13、05-14、05-15、05-16、05-17地块,用地面积共56279.3㎡,主要规划功能为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水域、供应设施用地等功能。
0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房地产权益人核实结果情况(第六批)》的公示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2019〕255号),并参照《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龙华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协议< pan> 备案及项目监管操作规程>的通知》(深龙华更新整备〔2022〕175号),现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房地产权益人核实结果情况(第六批)予以公示。
项目用地范围图(第六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社区,项目于2019年列入《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2024年11月27日发布规划(草案)公示,项目实施范围591032.7㎡,经规划研究,项目总留用土地面积168631.3㎡,规划容积1068540㎡,其中住宅731610㎡(含保障性住房68430m),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70030㎡,厂房建筑面积179710㎡,产业配套用房46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41190㎡。
内容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的通告http://sztqb.sznews.com/MB/content/202504/03/content_3325341.html 关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https://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2106206.html
关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联盛路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通告
https://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2106208.html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房地产权益人核实结果情况(第六批)》的公示 https://www.szlhq.gov.cn/xxgk/xwzx/tzgg/content/post_12105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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