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宁区职称评审有关情况的公告
近日,个别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抖音、微信、QQ、微博、今日头条等社交媒体,对专业技术人才在集宁区申报职称评审进行虚假宣传,作出“职称包过”“不成功不收费”“全网可查”等虚假承诺,诱导专业技术人才缴纳高额费用。集宁区人社局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职称申报评审业务,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职称评审相关情况的知晓度,现向全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告知如下:
一、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3〕4号),集宁区人社局按要求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乌兰察布市人社局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备案管理,未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集宁区人社局在当年度职称工作安排中公布的职称申报渠道和程序申报职称评审。各评委会按照职能职责,严格在评审范围内,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相应职称系列评审条件组织评审(https://www.nmgrck.cn/front/readnews?id=86300364)。
三、集宁区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第1202 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其中,正高级320元/人、副高级28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100元/人。
四、职称证书查询、下载、打印渠道:
(一)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支持职称证书查询、下载、在线打印。
(二)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个人注册登录→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支持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nmg.gov.cn)→网上办事→个人注册登录→人事人才→职称证书查询,支持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四)“掌上12333”APP→个人注册登录→服务→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支持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五)“内蒙古人社”APP→个人注册登录→服务→人事人才→职称证书查询打印,支持职称证书信息查询。
(六)“蒙速办”APP→个人注册登录→我的→电子卡包→我的证照,支持职称证书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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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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