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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奇害死猫。
我一直有个疑问:每年到底有多少人,在醉酒后驾驶车辆。
我当然知道这几乎是个接近无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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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由2013年的9万多件,发展到2020年的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25.9%,危险驾驶罪成为刑事案件中的第一大罪,比曾经的第一大罪盗窃罪高出1.71倍。
这样的数据算来,2013—2020年间大约会有140万的人员因为醉驾入刑,这涉及140万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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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将30万人打上‘罪犯’的烙印,势必使数万家庭陷入窘境。长此以往,无论对于国家、社会还是危险驾驶者个人来说,都是特别巨大的损失,属于司法和个人的‘两败俱伤’。”对此,有全国人大代表撰文呼吁,有必要在刑事立法政策上作出调整。
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
2023年底,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醉驾新规出台后,危险驾驶罪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更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更严织密醉驾行为人法律责任体系,醉驾案件案发量稳中有降。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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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逐步落实,办理质效显著提升。
另据记者从202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主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25.5万人,同比下降16.8%。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3万余人,不起诉率约为10%,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这个数据我还是感觉偏高,思索了好久。
如果这样计算,2023年大约是42万人因为醉驾被审查起诉。
这个数据还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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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醉驾的标准是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也就是说,少于80mg/100ml的,公安机关根本不可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起诉。
也就是说,至少在2024年有30多万人喝酒后驾驶,而且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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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醉驾都会被警察恰巧查获。
这就涉及犯罪黑数理论,从犯罪学的概念或范畴上看,又称犯罪暗数或刑事隐案,是指虽已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予记载的犯罪数量。
犯罪黑数即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被官方的犯罪数据所统计。犯罪黑数的存在是绝对的,无可争辩的客观事实。
即便是按1:4的一般比例,2024年实际可能酒驾的人数是120万,涉及120万个家庭,这几乎是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总数。
以上资料引自 2025年03月0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不要忽视一个微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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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把握不起诉,从严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实刑率上升至63%,刑事处罚力度加重。
也就是说,危险驾驶在提高了起刑标准的同时,缓刑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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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数据看,我国醉驾犯罪的基数仍然很大。
2025年3月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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