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是小朋友们最喜欢的玩耍地之一,也是许多家长的首选场所,游乐园里面的项目都很受小朋友们喜欢,但是看似好玩的游乐园也还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孩子在游乐园玩耍受伤,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王聪律师解答:
作为儿童游乐场所的经营者,应确保游乐设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防范其他设施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将相关游乐项目的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向消费者详细告知,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护,防止危险发生。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应当妥善照料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并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监护人在具备监护条件的情况下未尽到提示及看护义务,致孩子玩耍时磕伤的,应承担监护不当的相应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王聪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王聪律师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业领域:劳动工商、公司业务、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