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
2月14日16时23分,沧榆高速奇村收费站。16时23分许,高速五支队六大队民警在酒驾集中行动中,发现白色轿车驾驶人杨某有酒驾嫌疑。在民警要求其出示行车证和驾驶证时,杨某一直左顾而言他:
“我先抽根烟!”
“我先下车!”
在民警一再强调下,杨某最终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检,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3mg/100ml。最终,杨某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合并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醉驾、无证驾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法守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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