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青岛市李沧区征收服务中心公告送达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公告中提到,根据《关于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湘潭路街道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及公告,该户所有的李沧区湘潭路95号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因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与房屋征收部门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青岛市李沧区依法作出《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湘潭路街道北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公告送达。
据悉,早在2023年6月14日,在统建社区即启动了该项目的签约工作。从这类公告看出,李沧在这类大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中,受到的阻力较大,推进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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