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大量在外工作的盐城籍人士返乡置业需求,盐城针对“返乡购”人群重点开展促销活动,面向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发放消费券。
发放时间为消费券发放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2日,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发放平台为“我的盐城”APP(消费券在“云闪付”APP核销使用)。
发放对象:在春节期间(即发放时间范围内),在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仅限参与活动的楼盘),并于2025年2月12日(元宵节)前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消费券价值:电子消费券为通用消费券包,消费券面值为5000元内设500元消费券4张,300元消费券5张,200元消费券5张,100元消费券5张,消费券券包总面值为5000元,一套房屋限定一个消费券包,一人限领一份。
参与房企项目:亭湖区的玲珑湾、天辰府、玖玺台、辰锦府(飞翔盐公馆);盐都区的榴园、西郊庄园、黑森林花园;盐南高新区的荣悦华府、悦珑铂苑、紫园;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海河湾花园、悦达·宸溪公馆、悦达·科创园、云图时光。
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流程:市民在1月26日至2月12日期间登录“我的盐城”APP“2025年春节房产消费券”端口预约消费券资格,领券人须与实际网签备案合同买受人姓名一致(直系亲属除外,直系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市民在1月26日至2月12日期间与意向楼盘达成一致意见,并网签销售备案后,于2月19日至6月30日期间在市区指定商户使用消费券,每笔消费大于消费券总额即可(同面额券可叠加使用),扫码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参与商户:涵盖汽车、住宿餐饮、百货零售、文旅体育、家电家居等。具体商户名单在“我的盐城”APP“2025年春节房产消费券”端口查看。
活动规则:1.参与活动房企和商户应承诺并严格遵守活动规则,签署活动承诺书,明码实价。活动期间,参与活动房企做好消费券预约和使用等相关事项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可误导消费者;参与活动商户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参与活动房企和商户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洗钱等情形,主办方及合作方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涉及房企责任的由房企自行承担,涉及商户责任的由涉事商户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各参与企业负责对购房消费券资格的审核,消费券发放对象如过程中发生退房行为,且消费券内金额已使用,则所购房屋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在该客户退房费用中进行相应扣除。
4.领取的消费券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费,逾期作废,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活动期间,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整笔订单全部撤销或退货,消费券将于第二天返还,若部分订单撤销或退货,消费券则无法返还。
5.符合消费券发放对象在领取使用消费券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发放平台电话咨询。发放平台如无法解决,及时与市商务局、市住建局联系。如发生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消费纠纷涉及赔偿的,依据国家相应法律规定,由商户和消费者双方协商办理。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以市住建局和市商务局为准。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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