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陈琳琳
1月24日晚间,荣丰控股公告,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违规,公司被证监局责令改正、警示。
公司于当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荣丰控股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2023年2月至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的银行一般户曾被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查封,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北京荣丰均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情况,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三、销售未办理产权车位会计处理不规范
公司2023年度以前销售未办理产权车位的会计处理不规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青岛证监局指出,荣丰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同时,公司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董事会秘书谢高、时任财务总监吴庆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以及《治理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荣丰控股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董事会秘书谢高和时任财务总监吴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荣丰控股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主要产品为改善性住宅及高端办公物业。
同日荣丰控股还公告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称预计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具体来看,荣丰控股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0亿元~4.00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124.25万元,同比增亏三倍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9亿元~4.1亿元
对于亏损幅度扩大,荣丰控股称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因诉讼事项拟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会计准则,拟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二级市场上,荣丰控股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24日收报5.5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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