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给朋友十万元多次催还无果,委托湘法律师为其追回欠款
案情概要
原、被告双方系在城西车检厂办理车检业务时相识后成为朋友。2023 年 11 月中旬,被告(龚星喻)向原告(龙之言)提出, 因其姐姐家中有事需要用钱,特向原告(龙之言)提出借款 100000 元救急。原告(龙之言)出于对朋友的好心,将钱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给被告(龚星喻)。
被告(龚星喻)同日向原告(龙之言)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于 2023 年 11 月23日通过银行转账借到原告(龙之言)100000 元,约定 2024年1月8日归还,未按时归还,后果自负。借款到期后,原告(龙之言)多次向被告(龚星喻)催讨借款本金, 被告(龚星喻)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时间。被告(龚星喻)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龙之言)的合法权益,原告(龙之言)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告(龚星喻)龚星喻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视为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
经审理查明,原告(龙之言)与被告(龚星喻)系朋友。2023年12月23日,被告(龚星喻)因其姐姐装修需要资金向原告(龙之言)借款 100000 元,并向原告(龙之言)出具了《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龙之言( 4301 ……4032)人民币拾万(100000), 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到,今约定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归还。如未按时归还,后果自行负责。借款人:龚星喻,身份证号:4301 ……4032,2023 年 11 月 23 日 ”。
同日,原告(龙之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两笔共计向被告(龚星喻)提供了 100000 元借款。后因被告(龚星喻)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龙之言)多次催讨,未果,原告(龙之言)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委托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的阙俊凯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阙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立马对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双方签订的借条与转账记录进行了细致地分析,随后整理好诉讼策略协助龙之言提起诉讼。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当庭陈述,原告(龙之言)提交并经法院审核认定的 《借条》、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予以确认。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龚星喻)向原告(龙之言)龙之言借款 100000 元,并向原告(龙之言)出具了相应的《借条》予以确认,原告(龙之言)亦实际向被告(龚星喻)提供了上述借款, 因此,对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被告(龚星喻)获得借款后,理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原告(龙之言)偿还涉案借款。现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被告(龚星喻)未依约向原告(龙之言)履行还款义务,且经原告(龙之言)催讨后仍未偿还,其行为显然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现原告(龙之言)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案涉借款的逾期利息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 款第一项之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 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
本案中,原、被告(龚星喻)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以及逾期 利息并未进行约定,现原告(龙之言)要求被告(龚星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逾 期利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故被告(龚星喻)应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即 2024 年 1 月 9 日起,以欠付的借款本金 10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原告(龙之言)支付逾期利息至涉案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第七条、第 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七十 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限被告(龚星喻)龚星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龙之言)龙之言 借款本金 100000 元,并应自 2024 年 1 月 9 日起, 以 100000 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原告(龙之言)支付逾期利息至上述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心得
本案原告出于好心给朋友借款100000用于家里救急,最终催债无果,反而陷入了一场漫长的维权之路。我们受托后,主张对方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获得法院支持,最终维权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欠款。此案例提醒我们,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案件承办人
阙俊凯
湖南湘法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务纠纷 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评价:阙俊凯律师,系诉讼部部长,湘江新区商融多元调解中心特约调解员,从事法律服务行业5年,现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参与多起重大案件调解,获得多位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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