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21794945320T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吴贵益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512922********003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综执 建 处〔202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违法事实
四川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至2014年期间在南部县金洞路后街85号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海腾云鼎”项目4、5、6号楼的建设行为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海腾云鼎”项目7号楼的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之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所述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处没收违法收入30113193.68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壹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叁元陆角捌分)[即:1.对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开发建设“海腾云鼎”项目4号楼时,超规划许可修建234.93 m²建筑物的行为,处没收违法收入801191.18元的行政处罚。2.对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开发建设“海腾云鼎”项目5号楼时,超规划许可修建3918㎡建筑物的行为,处没收违法收入13250754.36元的行政处罚。3.对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开发建设“海腾云鼎”项目6号楼时,超规划许可修建2984.78m²建筑物,处没收违法收入9870100.35元。4.对该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发建设“海腾云鼎”项目7号楼643.83㎡建筑物的行为,处没收违法收入4808251.21元的行政处罚。5.对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开发地下建筑,超规划许可修建地下573.49m²建筑物的行为,处没收违法收入1382896.58元。]
没收违法所得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2/2
处罚机关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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