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便利办理驾驶资格有效期限延长业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72号)之相关规定,进一步便利群众申请驾驶人驾驶资格有效期限延长使用,在原有全市各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基础上,盘锦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决定在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开通此项业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就近办理服务,具体申请条件及办理地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年龄超过60周岁但未满63周岁,此前因达到规定年龄原因导致被注销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8类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允许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恢复的驾驶资格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准驾申请年龄条件上限。
2、对曾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8类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因年龄达到57周岁后自愿(被吊销、注销、撤销驾驶资格以及存在被记满12分情形等情况的除外)降低准驾车型,年龄未满63周岁的驾驶人,允许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申请人需持身份证申请,提交符合要求的白底一寸照片及驾驶证原件。
二、业务办理地点:
1、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咨询电话:0427—2683058。
2、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油区分所。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东段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公司院内;咨询电话:0427—2683028。
3、盘锦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服务大厅。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咨询电话:0427—6693984。
4、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10-1双台子区创业大厦;咨询电话:0427—2361838。
5、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西五社区;咨询电话:0427—5666012。
6、大洼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大洼区红星南街与向海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220米;咨询电话:0427—2684140。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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