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埋尸”一案,终于迎来了最新的进展,让此事最终迎来了一个结果,至于公众对于这个结果的看法,那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事件大致脉络:
张某某(时年13周岁)和李某(时年13周岁)两人因为和同班同学王某某(被害人,殁年13周岁)存在矛盾,于是经张某某提议,两个人就动了杀人念头,多次共谋并最终付诸行动。
而且两个人也是经过缜密计划,张某某更是提前踩点,最终选定了一个废弃大棚作为两人实施犯罪的场地,并提前去挖坑做埋尸准备。
第三人马某某(时年13周岁)加入!
2024年3月10日下午,也就在案发当天,因李某的电动车放在马某某家充电,于是李某就骑着马某某的电动车并载着马某某,张某某骑着自己的电动车载着王某某(被害人)一起到了废弃大棚。
在途中,李某告诉了马某某两个人要杀害王某某的计划,但是马某某还是跟着去了废弃大棚。
谁动手?谁辅助?谁帮凶?
四人进入废弃大棚后:
张某某率先动手用铁锹袭击王某某!
李某帮助张某某控制住王某某!
马某某见此情景离开大棚!
张某某、李某两个人共同致王某某死亡后,将尸体掩埋。
三人如何善后:
事后,三人离开案发现场,张某某把王某某手机微信里的钱全部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之后,和李某平分了这笔钱。
在整个过程中,一直都是由张某某主导,把王某某的手机卡取出,指使马某某砸毁,指使李某把手机扔掉。
13岁的年龄,有如此缜密冷静冷血的预谋杀人心思,真的是令人感到可怕,最厉害的是,事后竟然还能冷静的分钱、销毁证据,真的是恐怖。
事件判定结果:
张某某主犯,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
李某亦是主犯,但是责任小于张某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
马某某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不予刑事处罚。
网友热议:
网友表示,这个判决还是可以了,必须要对校园暴力予以警示,也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网友表示,敬畏法律,敬畏生命,不管什么人,什么年龄,犯罪就必须但刑,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判决结果还是有些轻了,13岁的年龄就有了如此缜密的预谋杀人,这样的人,真的能改造好吗?骨子里的基因可以改变吗?应该死刑更能令人信服。
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个判决结果的呢?
大家可以在评论区一起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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