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冲及、胡绳武两位老师认为,四川保路运动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从5月9日到6月17日保路同志会成立为第一阶段;6月17日到8月24日成都罢市为第二阶段;8月24日到9月7日的七一五血案(以农历记)为第三阶段;9月7日以后发展为武装斗争为第四阶段,并进一步认为前三个阶段为立宪派主导,第四阶段则由革命党主导,对于盛宣怀“误国首恶”的指责主要盛行于前三个阶段,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时立宪派及支持其主张的民众的看法。
在五月初清廷宣布铁路收归国有时,四川方面的反应并不激烈。5月11日,四川总督王人文接到铁路国有的谕旨后,公司主席董事彭芬与谘议局议长蒲殿俊、副议长罗纶进行协商(上述三人均为四川立宪派的代表人物),决定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最终“只要求政府把商办公司历年的用款和上海的倒账、开工的费款一律承认,偿还六成现金,搭用四成股票。” 根据周善培的回忆,当时可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非待合同寄来,经过详细研究之后,是不能随便承认的”,另一派则认为“照这样拖下去,只怕钱用光了,路却一里也没有修成,不如听政府收为国有,既可减少川人每年征收租股的负担,且使成宜铁路有克期完成的希望。” 然而无论是哪一派,均未对铁路收归国有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意见。
四川方面的反应不如湖南、湖北强烈与当时川汉铁路的建设状况有关。自1907年3月川汉铁路公司改为商办后,川汉铁路公司内部矛盾很大,直到辛亥革命爆发时,铁路一共只修了三十多公里,而所筹路款已经消耗近半,因此股东们大多持悲观态度,因此部分股东将本次铁路收归国有视为一次及时止损的机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几天后公司重要股东邓孝可在《蜀报》发表的《川路今后处分议》:“今政府此举,就吾川单言之,尚不无小利,故就愚见所及,吾川必欲争川路商办,甚无味也……虽然,不可以无偿……至谓他省反对正烈,吾不可不从同,则彼此情形不同,岂可不自察内情盲从他人?”
四川保路运动的重要转折点是5月20日清廷在四国借款合同上签字,当时又传来邮传部已派员接收工程的消息,四川方面的情绪趋于激烈。5月29日,川汉铁路召开临时股东总会准备会,由于此时四国借款合同尚未寄到成都,邓孝可仍然保留了原先的意见,认为“只有条件上之要求,无事根本上之反对” ,然而当6月13日四国借款合同由邮传部寄到成都,四川方面被彻底激怒了,不少人表示:“收路国有,川人可从。收路为他国所有,川人死不能从。” 随之而来的,是将矛头直指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此前一向温和的邓孝可在《蜀报》发表了《卖国邮传部!卖国奴盛宣怀!》:“盛宣怀已尽置吾等于死地,吾死中求生,惟奋、奋、奋!”
就当时的舆论而言,矛头主要指向盛宣怀一人,而不涉及清廷本身。5月21日,在四国借款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民立报》便刊登出文章:“由诸议员演说路政损失之利害,听者莫不悲愤交集,对于盛宣怀感情尤恶。” 甚至在保路运动已经进入武装斗争阶段以后,《民立报》仍然在10月4日和10月9日接连发表评论:“夫川人致变之原因,初不过愤盛宣怀误国而以,固无所谓异谋也。” “继见盛宣怀与四国所订之借款合同着着失败,丧失国权莫此为甚,于是一般热心爱国志士奔走号呼,联合同志,于5月下旬创立保路同志会,以破约保、谨守秩序为宗旨。” 因此 @无端人口司马亮 亮师所指出的资政院奏折,或许可视为这一时期的普遍舆情,并最终延续到《清史稿》中。
在这一时期,立宪派提出了“文明保路”的主张,以避免和清廷发生直接的冲突。保路同志会特别强调:“这回借款修路,是政府错听了盛宣怀的话,送掉了湘鄂川省的铁路,罪在盛宣怀一人,与我皇上无干,与四川及他省官吏无关,与洋人无干……不要有野蛮抗官府、打教堂的无理的暴动,把热心用错了。” 与这一主张相呼应的是,保路会同时供奉起光绪皇帝的牌位,从光绪皇帝的谕旨中选出“庶政公诸舆论”“铁路准归商办”两句作为号召,甚至在七一五血案发生的当天,“人人左手抱一个黄纸写的德宗景皇帝的牌位,右手拿一根香(我没有看见有人手里拿着刀子棍子的)又冲进牌坊。”
从这个角度而言,对于盛宣怀的唾骂以及对光绪皇帝的缅怀,所反映的实际是立宪派与清廷之间若即若离的暧昧态度,他们一方面反对清廷的铁路政策,另一方面却也不愿意直接反对清廷,于是采取了相对温和的策略。另一个可以体现这种态度的是,当保路运动进入武装斗争阶段以后,清廷将被囚禁70余天的蒲殿俊等人释放出来,他们联名发出《哀告全川伯叔兄弟》:“保路同志会之创立,非徒快意也……现在惟应力返和平,以谋将来之幸福也。”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盛宣怀只是一个“背锅侠”,正是他的激进处置,导致保路运动日渐激化,站在清廷的角度而言,盛宣怀即使不是“误国首恶”,至少也算是对于清朝的垮台“居功至伟”了。6月1日,盛宣怀、端方突然致电四川总督王人文,宣布川汉铁路股款处理办法,宣布将公司所有股票,不分民股、商股,不分已用、未用,全部更换为一种国家铁路股票,不但公司已用和上海倒折的款项朝廷概不承认,还要将未用的一千万余款由政府提用。王人文料知此电宣布川人必更激愤,于是将此电暂时压下,并再次复电邮传部,力言现款万不能提,然而盛宣怀、端方却要求王人文立刻公开电文,第二天群情激愤,纷纷呼吁保路、保款。
8月5日,蒲殿俊、罗纶、邓孝可、彭芬、颜楷等人正式召开了川汉铁路总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接替王人文的四川总督赵尔丰出席了会议,其向内阁电奏:“投票选举正、副会长,到会者五百余人,秩序尚不紊乱。其登场演说者,大半主持废约而保路权,对于国有问题,则尚无异议……现在地方尚称安靖,并无滋闹情事。” 之所以选用赵尔丰接替王人文,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清廷希望赵尔丰能够力行弹压之事,将保路运动彻底掐灭,防止其扩大化,盛宣怀在与奕劻的通信中曾经明言:“其如川省一变,粤湘必从而附和,民气愈嚣,主权必从此轮替,此实关系大局,非仅路权隳败,恐内政外交一切均无从下手也。”
然而素有“屠户”之称的赵尔丰,面对四川日益激愤的情形,竟也犹豫再三不敢轻动,其在之后的电文中提及:“尔丰非不思用强硬手段,然民气团结,已不受压制,内顾实力不足,兵警难持,祸端所伏,不仅蔓延一省,而言者必以尔丰为戎首。筹虑至再,未敢轻发。” 然而8月26日,盛宣怀强硬致电赵尔丰:“要胁罢市罢课即是乱党。湘鄂初亦如此,经告示严禁,有格杀勿论字样,乃能相安无事。” 9月2日清廷发布上谕,要求赵尔丰“切实弹压,迅速解散,毋任日久酿乱。” 赵尔丰被迫采取强硬措施,逮捕扣押罗纶、蒲殿俊、颜楷、彭芬、邓孝可等立宪派,随后造成七一五血案。就在血案后不久,革命党发动同志军起义,保路运动正式进入武装斗争阶段,双方僵持不下,端方携湖北新军入川平乱,之后的事,我们就都知道了。
总而言之,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可以大体得到以下认识:第一,虽然盛宣怀作恶多端,但是称其为“误国首恶”主要是由于铁路政策问题,而与其他恶行关联不大;第二,对于盛宣怀的批判、唾骂与立宪派对于清廷若即若离的关系密切相关,可以相对集中的反映出立宪派以及作为其支持者的民众的整体看法;第三,即使称不上“误国首恶”,盛宣怀对于四川形势的错误判断和激进手段反而激化了保路运动,对于清廷的垮台盛宣怀也称得上“居功至伟”了,而以盛宣怀和“误国首恶”为切入点,我们也能够看到保路运动从“文明保路”到武装斗争的阶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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