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挣钱,城投挣钱,钱我不带走,我从其他方面挣钱。我这个方案是不是听起来很不错?
是的,能源时代嘛,我们来帮政府做能源托管,以前都是各家技术单位自己去拿项目自己做,然后政府也出不了钱,你要自己想办法盈利回本,这里面还会有帐期,有些地方拖起来,你根本扛不住。而且拿项目的前期精力和费用都有消耗,拿下来也说不定还是个小项目,利润也不高。
那现在我们这种操作就是直接和城投成立合资公司,这个合资公司就相当于是国企,那这个区域的能源托管和检测的项目,肯定是给自己亲儿子做嘛,就免去了很多前期搞关系的工作。
不用搞关系了,那我们就可以专注干技术活了,到时候那些节能改造的项目,我们在用施工企业去承接这个合资公司的项目,相当于合资公司是设计和总包,施工单位的回款也有保障,虽然这个施工的利润也许不高,但是因为一直都是在一个区域内合作,所以稳定,而且持久,那这个生意就可以持续下去。
最关键的来了,就是合资公司有国资,那分钱就会很麻烦,我也想过这个问题,那就不麻烦地方了,虽然我占了股份,但是每年我就不要分红了,钱我不拿走,就放在公司里,也方便地方自己调配资金用。这个模式就是我帮地方挣钱,在项目的末端能产生的一些利润我带走,够持久,而且在这个地区相当于地方自营,我出了技术。
所以只要愿意多分钱出去,和城投合作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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