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家住保山市施甸县仁和镇的李女士来到仁和派出所,主动上缴了一支枪。“警察同志,昨天我们家拆老房子,我在整理杂物时,找出来一支手枪,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用。今天,我就赶着来交给你们。”
民警经过详细查看和了解,发现这是一支生产年限较长,且型号不明的老式手枪。“这支手枪年限大概在50年以上,里面没有弹药,因长期未保养使用,枪管上有锈迹,已不能正常击发。”
李女士告诉民警,自家在拆老房子时在一堆杂物中发现这支手枪,而自家祖上曾有人参军,可能是当时遗留下来的,想到之前民警到村里宣传缉枪治爆工作,知道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于是便将枪支上缴到了派出所。
民警对李女士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她积极发动身边群众,做好公安机关缉枪治爆工作的宣传员,共同参与到平安建设工作中来。
警方提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获将被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若发现遗弃的弹药、爆炸物品、疑似爆炸物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若家里有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必须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开屏新闻记者 崔敏 通讯员 丁建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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