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道德礼制中,有一个名为“丁忧”的,也称为丁艰。这一礼制源于汉代,根据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遇父母去世,则无论这个人任何官何职,不管是当朝宰相还是七品县令,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就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这就叫丁忧,在古代,“丁”和“忧”的意思和我们现代是大不同的,“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忧”是居丧的意思,连起来“丁忧”就是遭逢居丧之意。而遭逢居丧时,做儿女的都要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来“守制”。
在将近三年的丁忧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丁忧的道理是什么呢?就是要报父母的恩,想想看,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儒家讲:“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当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时时想念他们,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
所以不论是在民间还是朝堂,古代的孝礼都是非常看重的。所以,在古代,当官员的父母去逝后,官员必须立即停职回乡守制,没有特别特殊的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
当然,虽然出现的情况较少,但某些特殊情况下,朝廷可以让在职官员不守丁忧的礼制,这种做法称之为夺情。
发生夺情这种事情的概率是非常小的,但历史上也有几次,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发生在明朝万历年间,这事发生在当时有名的宰相张居正身上。万历五年,张居正十多年未相见的父亲去世了,按理说,当他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就应该立即上书说明情况,然后离职回乡去给父亲守丧的。
但是当时的张居正刚掌握大权不久,而且他推行的各项改革也刚全面铺开,他心中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离职,毕竟一去就要近三年时间,谁也不能保证等他再回来的时候,自己的境况会如何。那怎么办?要想留在朝堂上,只能皇帝下诏以国家大事为缘由“夺情”。
正好呢这时的神宗皇帝年轻小,一切国家大事都需要张居正这位宰相大人处理,所以这双方一拍即合,神宗皇帝便下诏“夺情”,张居正也不用回乡去为父亲守丧了。
但是,这件事没完,明朝的士大夫“忠君尽孝”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未能尽孝何来忠君?于是事情发生后,引起了非常大的舆论反弹,许多的官员都上疏要张居正守制。闹了很久,最后神宗皇帝很生气,下了一道旨意,说“再敢谈论张居正夺情之事者,诛无赦”,众人这才闭嘴。
但是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并没有,五年之后,张居正病逝,在他死的第四天,就有御史们弹劾张居正生前推荐的潘晟,这人还未上任就被罢免了。后来这些御史又把矛头指向了张居正,于是神宗皇帝下令抄了张居正的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直到五十多年后的崇祯皇帝,才给他平反。
之所以张居正死后会有如此变故,虽说主要与其推行的改革不被一些人承认有关,但是与他生前未守丁忧礼制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对于张居正来说,“夺情”一事让他越发地自我膨胀,开始了从贤相到权臣的转变;对于神宗皇帝来说,长大以后觉得自己被张居正骗了,便拿夺情做文章,将死去的张居正抄家夺爵、子孙流放;对于明朝来说,由于神宗皇帝记恨张居正,导致初见成效的改革随着人亡而政息!
于是,有些史学家甚至说“明朝实际亡于万历”,可见,张居正在权力与孝道之间的选择错误,竟然成了引发明朝最终灭亡的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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