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兰州市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将于9月24日正式启动。10月23日前,市内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登录兰州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进行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人保障资格确定后,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商品房及存量房合同备案(网签)进行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能再进行房产交易;退出保障资格(退回公租房)后,解除网签限制。
申请审核工作咨询电话:
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8519965;
七里河区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340957;
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679346;
西固区房产管理局,7532958;
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8121300-6032。
监督电话: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60736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文/图
责任编辑:宗成贤
来源:观澜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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