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廉洁海淀
北京市海淀区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务处分。
据“廉洁海淀”消息,9月14日,海淀区纪委监委通报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
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3月9日,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文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mg/100ml。 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赞犯 危险驾驶罪 ,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4年7月,王文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 | 廉洁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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