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陈婉玲 向玲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点和着力点,巧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8月27日,金口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合同纠纷,案涉款项在庭审前全部履行完毕,获得双方企业一致好评。
2020年9月,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公司达成合作。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130余万元,合同总工期为120天。双方当事人就结算方式进行了约定。同年,某建筑公司完成全部施工。在办理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后,某建设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欠付工程款19余万元未付。
今年8月初,某建筑公司一纸诉状将某建设公司起诉至金口法庭。案件立案后,某建筑公司向金口法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在符合诉前保全规定的情况下及时作出了查封的保全裁定。实施保全措施后,某建设公司随即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要尽快协商处理纠纷。8月下旬,在金口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随即履行了付款义务,拖欠三年之久的款项得到了落实。
8月27日,某建筑公司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并申请解除对某建设公司的保全措施。金口法庭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当日便作出裁定,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执行部门,及时解除对某建设公司的财产保全,以保障其资金流动和业务往来,尽力将保全措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合理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将一部分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提前予以化解,以司法护企、安企,让企业安心、放心经营,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涉企纠纷高效、低成本实质化解,切实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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